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提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建设先进产业集群,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推动产业协同联动发展,既是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突破点,更是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
产业协同联动是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既涵盖自贸试验区内不同产业之间、产业内上下游之间的融合与协作,也涉及不同自贸试验区之间产业的协同布局,其本质是打破产业发展的空间阻隔和制度藩篱,形成优势互补、效能倍增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自贸试验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产业协同。自贸试验区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承载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核心使命。从京津冀协同发展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从长江经济带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自贸试验区均立足其地理区位提出重点对接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而要助推这些战略实施,产业是最重要的载体支撑。各自贸试验区在打造好自身优势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必须通过更大范围、跨自贸试验区的产业协同联动,才能实现生产要素的跨区域优化配置,真正形成错位发展、梯度互补的产业格局,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更有力的产业支撑。
自贸试验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需要产业协同。自贸试验区要成为辐射带动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增长新引擎,必须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先进产业集群,构建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自贸试验区通过推进产业协同联动,能够促进跨界技术融合实现协同创新,增强循环经济耦合实现绿色生态,打破行业壁垒实现系统高效,纠正资源错配实现规模效应。因此,促进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
自贸试验区成为双循环重要枢纽需要产业协同。在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定位之一是成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自贸试验区所具有的要素集聚、制度创新、对外开放和营商环境等优势,使其必然成为联通国内国际产业链、实现内外循环相互促进的关键载体,而在这个过程中,产业协同联动是重要的驱动因素。通过推动各自贸试验区的产业协同,能够高效配置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高端节点。通过全面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能够深度融入国际大循环,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桥梁枢纽。
自贸试验区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需要产业协同。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的“边境”开放特征不同,制度型开放更多表现为“边境后”开放,需要国内制度框架、政策体系与国际规则的衔接和适配。这其中,与产业发展相关的投资体制、监管体制、竞争政策、补贴政策、环境政策等,是对接国际规则推动制度型开放的重点领域。促进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发展,可以有效推动行业标准互认、监管协同创新、竞争政策统一、环境规则构建等,进而助力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旨在构建现代产业生态系统
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旨在通过跨产业融合、跨区域联动、跨主体协作和跨部门协同,构建开放、高效、韧性、可持续的现代产业生态系统,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
构建跨产业融合的发展新范式。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的首要目标是打破传统产业边界,推动跨产业融合。经济发展本质上是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过程,产业融合能够突破传统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克服单一产业在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张过程中遇到的边际效应递减问题,推动产业结构向更高级形态演进。一方面,跨产业的技术交叉融合能够产生知识溢出的乘数效应,形成新的技术组合和创新路径,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另一方面,跨产业融合能够打破传统的市场划分,创造新的需求空间和价值实现方式,推动价值链延伸,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
打造跨区域联动的生产价值链。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的另一重要目标是突破空间限制,构建高效的跨区域分工体系。跨区域联动能够克服各自贸试验区在要素禀赋和市场容量上的局限性,形成资源互补、产能协同的发展格局。一是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会促进其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二是产业链分工协作能够强化比较优势,通过上下游各环节的专业化深耕与互补联动,推动技术迭代与效率提升。三是跨区域市场联通可以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并优化“生产——流通——消费”的空间布局,形成更具韧性的生产销售网络。
培育跨主体协作的创新共同体。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的深层目标是突破单一主体创新边界,构建产学研用多主体深度协作的创新生态体系,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深度协作能够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无缝对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政府与经营主体的深度协作能够促进政策工具与市场化机制在推动创新中的良性互动,降低创新风险与制度成本。本土与国际创新资源的双向互动能够提升开放创新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话语权。
重塑跨部门协同的治理新体系。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的制度保障在于突破行政壁垒,构建跨部门高效协同的新型治理架构。良好的产业治理是通过制度创新与系统优化,改变各部门在产业政策执行中的碎片化施力,通过流程再造与机制创新形成合力,推动产业升级。一方面,跨部门的政策协调可以实现科技、财税、金融、贸易等各类政策在产业发展中的系统集成,提升政策工具的精准度,打通产业链堵点;另一方面,跨部门的监管协同可以破除市场准入、标准认证、数据流动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公平、更开放包容的制度环境。
以制度创新推动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发展
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推动产业协同发展的根本路径。促进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联动,必须突破传统发展模式的路径依赖,通过系统性、集成性的制度创新提供持续动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
推动要素配置机制创新,健全自贸试验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机制,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弹性年期+绩效对赌”等供地模式,通过考核动态调整土地使用权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人才流动保障机制,为产业发展急需人才提供无户籍差异的服务,推动职称评审结果跨地区互通互认。创新资本要素配置方式,推动区域金融基础设施互联,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推广“资本流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畅通境外资金参与产业发展路径。创新数据要素流通机制,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跨区域数据共享平台,探索数据确权、定价和交易规则,推动政务数据、产业数据与科研数据的融合应用。
推动全产业链集成创新,提升自贸试验区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一是聚焦重点产业开展集成创新,围绕各自贸试验区传统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深入剖析产业发展全链条和企业发展全周期中存在的断点、堵点、痛点,统筹制定一揽子解决方案,推动优势、特色产业扩容提质。二是聚焦新兴产业开展前瞻性制度创新,瞄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新兴领域,系统梳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市场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制度需求,构建全周期政策支持体系,推动新兴产业加速成势。三是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开展融合创新,围绕跨境电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探索“产业链+新业态”集成改革,推动产业生态重构与价值链升级。
推动技术研发体制创新,打造自贸试验区高能级科技创新生态。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完善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税收抵免等政策,降低创新试错成本。深化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创新,围绕关键技术和“卡脖子”难题,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搭建联合攻坚、专利共享平台。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探索“先赋权后转化”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科创票据”等组合融资工具,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优化科技要素跨境流动,试点科研设备、实验样本、研发数据等跨境便利化通关,支持离岸研发中心、海外创新孵化器建设。
推动区域合作模式创新,构建跨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政策体系。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围绕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战略急需的先导性产业建立国家级联席会议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阶段探索“轮值主导”模式,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和牵头自贸试验区,提升决策灵活性和施力精准性。完善跨自贸试验区产业联盟协调机制,探索设立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基金,用于共性技术研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跨区域合作成效纳入自贸试验区考核,构建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跨自贸试验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各自贸试验区在产业标准、资质认证、检验检测结果等领域的互联互认,降低企业跨区域经营成本。
推动产业开放合作创新,拓展自贸试验区产业协同国际空间。推动自贸试验区产业开放合作,需要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重点协定条款,推动数字贸易、知识产权、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改革。三是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继续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动电信、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作者系山东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