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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稳致远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广大党员干部需深入领会《条例》重要内容与着力方向,对标对表、联系实际、学用结合,通过真学细悟、深研细磨、躬行实践,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用心学与悟,在真学细悟中汲取力量。学纪是知纪的基础,明纪是守纪的前提。《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是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的先决条件。新《条例》共三编、一百五十八条,较旧版新增十六条、修改七十六条,牢牢把握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细化处分规定,进一步释放了从严治党严的信号。对于《条例》的学习,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真学细悟,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真正使党纪学习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综合素质的过程。

深入研与谋,在深度思考中厘清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将《条例》学习作为常修课,要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与带头遵守政治纪律的规矩意识。要紧紧围绕政治纪律、生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开展深入研讨,通过剖析领域典型、警示案例及身边事例,以案促学、以训助进。借助不断自我反思与批评的方式加深对《条例》的解读与把握,逐步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免疫力,保持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的清醒认知,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强化知与行,在深入实践中稳步提升。理论为根,实践为源。纪律教育是一项长期学习工程,需注重融进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下功夫。党员干部要自觉绷紧纪律之弦,旗帜鲜明的同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把铁的纪律深刻在脑海里、落实在行动上,不断加强自身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工作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推动“个体先进”向“集体先进”拓展提升,共同促进党纪学习教育向深处走、向实里走。(赵栩宁)

[责任编辑: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