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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领悟“六个必须坚持” 积极探索海上矛调“普陀解法”

一年来,舟山市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认真践行“六个必须坚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海上治理工作为抓手,破难点、抓重点、做亮点,积极探索海上“枫桥经验”,努力寻找海上矛盾纠纷化解“普陀解法”。

坚持人民至上,聚焦海上纠纷化解能力建设。围绕海上矛盾纠纷排查力,会同海洋与渔业、海事、海警等部门专业力量和海上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形成定期排查制度,深入渔区、渔船、渔民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全息全量掌握海上纠纷隐患;围绕海上矛盾纠纷调处力,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行动,会同区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培育“海上老娘舅”“东海渔嫂”等调解队伍品牌,选派中心金牌调解员巡回指导镇街矛盾调解工作,组织镇街调解员到区社会治理中心跟班,锻炼镇街调解员解纷能力,提升基层调解员队伍综合水平。

坚持自立自信,推进海上纠纷化解队伍建设。聘请在渔民中威信高、懂法律、热心调解工作的8名人员担任“海上老娘舅”调解员。建立以优秀“海上老娘舅”姓名命名的“章奎定工作室”,加大跨地区跨海域海上纠纷的调解力度。针对远洋渔船出海时间长、作业离岸距离远、执法力量延伸难以解决的问题,中心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海洋与渔业局举行远洋渔船治安员队伍暨国际履约培训会,聘任111名远洋渔船船员为指导员、治安员,不断壮大海上治安队伍。

坚持守正创新,开展海上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在区委与宁波海事法院共同推动下,中心和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在区海洋与渔业局专设500平方米海上融治理中心,配备海事法官3名、海事法庭特邀调解员6名、法援团队1支、仲裁队伍1支,探索建立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海事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平台。海上融治理中心从2023年12月揭牌以来,已成功调解海事海商案件40余起,其中最大一起案值达人民币300余万元。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海上纠纷化解制度建设。通过“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就远洋渔船调解员队伍建设、标准劳动合同制定、远洋渔民心理辅导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发现相关问题,针对性制定《舟山市普陀区远洋渔业行业治理六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远洋党建、船员航前培训、治安队伍建设等任务和责任。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后,结合普陀区实际情况,会同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联合制定出台《普陀区海上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涉海商事案件诉前调流程,确立“诉前调解+诉中和解+司法确认”制度。

坚持系统观念,迭代海上纠纷化解应用建设。针对渔民因调解纠纷需要多头跑、多次跑问题,中心深化“‘海上枫桥’ 浙里矛调”应用场景,实现涉海涉渔船员欠薪、船舶碰撞财产损害赔偿、船员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移动端一键申请调处解决。二期项目新增心理测试应用模块,最大限度减少船员心理健康问题,降低船员因心理问题造成的事故、纠纷风险。一年来,中心共受理涉海案件125件,线上化解率97%,“‘海上枫桥’ 浙里矛调”应用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

坚持胸怀天下,优化海上纠纷化解服务建设。在区司法局的支持下,深化“千所联千会”“市场主体网格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机制,实现律所服务商会100%覆盖。与舟山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对接服务机制,引入经贸预警、评估检测、企业合规审查、境外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事项,目前已为35家涉海企业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继续深化与宁波、宁德等省内外沿海市县海上联谊协作,开展“海上枫桥”建设联谊结对活动,与省内外的13个沿海涉渔市县、25个涉渔乡镇(街道)、36个渔业村社联谊结对,签订《打造海上枫桥升级版联谊协作书》。(舟山市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副主任 应高君;舟山市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黄欢)

[责任编辑:李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