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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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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把党纪挺在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须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强化守纪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始终把党纪挺在前,规矩守在前。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知行合一,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立足理论学习,提升党性修养。知是行之始,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重要政治任务,更是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的重要法宝。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重点学习新增修订条款、《条例》修订的背景以及前后修订对照表的同时,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原则,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修身从政的“案头书”,灵活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读书班、研讨班、集中自学等方式,下一番昼读夜学的苦功夫,让党纪“高压线”为自己“紧紧头脑”,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聚焦修身律己,严守党纪红线。行是知之成,党纪学习不仅要内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将纪律意识融入方方面面,把理论知识落实于行动、贯穿于实践,做到知信行统一、学思用贯通。坚决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玩花样,对照党纪,严于律己。把守纪律、讲规矩浸润在骨子里、融化在血液中,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始终保持高度警觉性和自律性,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养成慎始、慎独、慎微的意识,在一言一行中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底色。

锚定担当作为,涵养为民情怀。“一枝一叶总关情”,要认真学习《条例》,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自觉与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绝缘,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斗争精神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把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情于民作为自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练就能担当、善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勤务员”。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胡志恒)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