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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国是厅|全国人大代表尹双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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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湖南省委副主委、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校长、湖南省催化与绿色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 尹双凤

保护古树名木,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古树名木保护对象多、难度大,需要相关部门创新思路、出台政策、抓好落实。

一、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政策不健全。一是实践中古树名木并未列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犯罪对象。二是《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0﹞192号)中将古树名木分为两级保护管理,而《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 2737-2016)将古树分为三级,名木则不分级,部分地方的立法中还规定有古树名木后备资源。三是古树名木保护立法等级偏低。《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还未出台,虽然湖南、陕西等17个省份及部分城市制定了管理办法,但都较为笼统,执行力不够,无法有效保护古树名木。

(二)经费投入不足。当前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资金不能保障现实需要,导致日常管护、病虫害防治、复壮抢救等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三)管护技术不强。古树名木管护需要生态、环境、生物等多学科支持。从现阶段管理保护现状看,受技术薄弱、设备缺乏等因素制约,管护水平有限。另外,各种形式的保护性破坏也是当前我国古树名木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二、对策与建议

(一)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法治建设。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司法解释,明确将古树名木纳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犯罪对象中,确定犯罪量刑标准。建议国务院加快出台《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议住建部、国家林草局等部委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覆盖普查、鉴定、复壮、管护等全过程的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各级林长制督查考核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范畴。

(二)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建议财政部应继续加大古树名木保护投入力度,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古树名木调查、鉴定、建档、公布、挂牌、日常养护、抢救、复壮、保护设施建设、主题公园建设以及科研、培训、宣传等资金需求。推广“古树名木保险项目”,将古树名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开展保护补偿。      

(三)支持古树名木保护技术研究。建议国家林草局等部委应加强科技创新,组建古树名木保护研究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推动成果转化;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库和专家问诊机制,为基层开展资源调查、养护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持。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