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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国是厅|全国政协委员潘碧灵: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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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湘潭大学校长  潘碧灵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构建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载体,对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具有关键性意义。

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历经多年,不断健全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高度重视。2019年6月,国家明确了建成中国特色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任务,标志着我国自然保护地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同时,在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是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进度慢。目前,我国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已超过1.18万个,存在空间范围重叠交叉、管理机构职权不清晰、“一套人马几块牌子”等较多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2020年2月,全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启动,但进展不快,目前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还未批复,很多规划已到期的保护地修规工作全面停滞,对保护地的保护与发展影响较大。

二是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不完善。国家层面尚未形成全面完整的针对保护地的法律体系。分行业制定的国家标准存在重叠、冲突的情况,不同行业之间的法律不相协调。针对特定自然保护地的地方立法和政策配套不足,各类自然保护地在立法进展、法律层次、内容协调上参差不齐,在实际执行和贯彻落实中存在着不平衡、不统一的情况。部分管理办法及政策要求已不符合新时代发展现状,按照现有规定的设施和建设要求,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三是自然保护地规划审批时限长。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例,规划需经县、市、省逐级审查上报至国务院,涉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文旅、民宗、文物等多个部门,规划审查常因职能部门意见不统一而停滞,审批时间普遍需要5至10年,待真正审批下来时,相关产业发展时机和政策可能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为此,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快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已经历时较长,严重制约了各保护地总规详规修编工作,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建议加快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方案的审批进度。

二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利用保护地优化整合成果,按照“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要求,健全自然保护地省、市、县三级管理体系,分级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的监督环节,健全监管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驾护航。

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尽快出台自然保护地法,以法律为准绳协调保护地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理顺不同行业之间的法律冲突,形成协调一致的保护地管理法规体系。及时修订并完善自然保护地相关条例,同步出台配套政策和执行细则。

四是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审。保护地优化整合后,各保护地规划面临修编。建议出台规划编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具体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节点,防止出现审而不批或审而不定的现象。强化保护地规划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统筹布局,充分考虑保护和发展的平衡关系,防止出现重保护轻发展的情况,实现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的目的。同时明确优化整合期间过渡政策,防止保护地新规出台前出现管理真空期。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