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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国是厅|全国政协委员潘碧灵:加大对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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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湘潭大学校长 潘碧灵

当前,中部地区崛起势头正劲,中部地区发展大有可为。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重要结合点,在服务新时代“中部崛起”战略中应有所为、大有可为。中部13所省属“双一流”大学作为中部地区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不仅有力服务了中部地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科技创新的策源,也是区域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促进了部属与省属、东中西部区域高校的协调发展、缓解了长期集结形成的高等教育不均衡态势,对于中部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存在的问题:

一、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政策供给相对不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持续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省部共建、部省合建、对口支援等系列重大举措,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按照一省一校原则,对没有部属高校的中西部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取部省合建模式各支持1所高校,与部直属高校同等对待,逐校编制工作手册、逐项落实支持举措,对相关高校建设发展和区域高等教育振兴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2018年12月以来,省部共建工作总体处于暂停状态,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除郑州大学、南昌大学、海南大学、山西大学入选部省合建外,其余高校实际上未能获得相应特殊政策支持和强有力的对口支援,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高水平师资引进、精准对接地方产业等方面存在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建设发展陷入“不东不西”的尴尬境地。

二、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办学经费相对不足。与部属高校相比,省属高校经费基本依赖地方财政,办学经费差距明显;而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地方财政拨款较多,省属高校在经费、硬件和师资引入方面保障程度较高;西部地区陕西、四川高等教育发达,西安、成都均为区域中心城市,集聚优势和人才吸引力强,其余省份地方“双一流”高校均纳入了部省合建高校给予重点支持。而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除个别已纳入部省合建高校外),由于受地方政府财力水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政府投入高等教育的意愿等因素影响,在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的趋势下,如河南大学、山西大学、安徽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中部省属“双一流”预算经费更是捉襟见肘。

针对当前的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加强对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参照部省合建政策,对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研究制定系列支持举措,在办学平台、学科建设、成果奖励、教研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二、持续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支持力度。提高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中分配比例,赋予资金使用更大自主权。通过“教育强国工程”向其提供相应经费支持,重点加强学生宿舍、教研设备设施、图书馆、校园生活设施、实习实训基地、校园信息化等教育基础资源建设。

三、稳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对中部地区省属“双一流”高校对口支援力度。参照对口支援新疆大学等高校模式,通过选派领导干部、学者专家到相应高校任职,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建团队平台项目奖励等形式,在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师资人才输送、教师进修培训、学生联合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对其给予全方位、深层次、大力度的对口支援。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