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责任状本是为更好落实责任,但少部分地区存在责任状“满天飞”的现象。对待责任状,更应有责任心,莫让“责任状”成为上级给下级施加的“催命符”。
权责要对等,破除“体制病”。若将“有限权力”的基层置于“无限责任”境地,“千针之下”必将举足无措。在制定指标、分解任务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赋予其责权对等的能力,上级的归上级、基层的归基层,各司其职又统筹进行,走出责任状的万能“误区”。下好转变检查、工作监督和考核方式“对症药”,切实纠正将“压力层层传导”异化为“责任层层甩锅”的弊端,让实干者轻装上阵,多与群众坐在一块儿,也让群众看到减负成效。
导向要明确,杜绝“形式流”。责任状的滥用滋生出干部留“迹”不留“心”的劣习,助长虚报、假报、瞒报等不正之风。作为精准行权的“助力器”,在选择责任状作为工作手段时,可签可不签的坚决不签,必须签订的反复斟酌。为政不可有巧宦之心,不可用巧诈之术,与其挖空心思“打扮”,不如真刀真枪“锻炼”,将“责任状”纳入法治轨道、置于阳光下,让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虚假行为彻底失去表演舞台。
行政要高效,摈弃“官僚风”。看似“压力传导到位”的责任状,实则暴露出了懒政的官僚主义作风。必须紧盯这一症结,让权力运行不“兜圈子”、压力传导不“戴帽子”,一级带着一级干、各级共挑重担行,将“给我上”变成“跟我上”,上下同频、步调一致。积极为干部迈腿“松绑”,自上而下每个人都担负起“跑好这一棒”的历史使命,不将责任一“签”甩锅、不对笃行一“签”了事,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创造出利国利民的实际功绩。(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