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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

为推动《滨海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快推进全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围绕主要目标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扎实组织开展《滨海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锚定目标任务,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滨海县积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空调等设施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十四五”以来,该县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总建筑面积超过13万平方米,投入节能改造经费超1000万元,57所学校1911间教室完成绿色照明改造,滨海县仁和初级中学11栋校舍被评为二星级绿色建筑;全县新增空气源热泵项目6个,能源利用率提高75%。机关食堂充分利用初加工产生的菜梗等“边角料”腌制成泡菜和咸菜等,初加工环节厨余垃圾量减少了60%。同时,积极利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滨海县中医院、新建滨海县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和中央空调运维,合同总费用超2亿元。截至2022年底,滨海县公共机构人均建筑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十三五”期末相比分别下降4.2%、2.8%。

聚焦绿色发展,加快推进能源利用绿色转型。充分利用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2021年以来,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等公共机构新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18个,全县公共机构屋顶光伏总建设面积超4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超4.9兆瓦,预计年生产绿电超500万千瓦时,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4000吨。滨海县人民检察院等10家单位办公区域路灯全部更换成太阳能路灯。全县公共机构推广新建太阳能热水项目8个,集热面积约3500平方米;建成全电厨房8个,累计投资金额超40万元。逐步淘汰报废老旧燃油公务用车,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十四五”以来,滨海县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37辆,其中新能源汽车20辆,占比超过50%。

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加强绿色低碳创建宣传。“十四五”以来,滨海县超过90%的县级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创成省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示范单位2个、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1个、省级节水型载体1个,16家公共机构获评盐城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星级示范点。组织召开各类示范创建推进会6次,参会人数超过100人次。2022年,滨海县内企业江苏捷马光电科技有限公司“LED光学高效节能灯具”成功入选国管局“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同时,该县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举办系列主题宣传。“滨海县公共机构节能知识有奖竞答”线上活动参与人数超过了3.8万,学校组织举办“绿色低碳,节能先行”主题班会300余场,累计超过15000人次参加国管局组织的“绿色低碳讲堂”线上学习。2021年-2023年,在省级以上各类媒体刊登滨海节能工作信息超过90篇。

注重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绿色低碳治理能力。滨海县先后制定完善了《滨海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实施办法》《滨海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节能管理制度,及时调整“滨海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定期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将全县300余家公共机构全部纳入“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管理,水、电、气等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实现自动获取。根据省能耗定额将全县公共机构划分成红、黄、蓝、绿四类实行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建筑面积能耗超约束值单位监管,通过开展能源审计等方法找准问题、精准施策,2022年滨海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值全部降至合理水平。定期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开展业务和知识培训,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超过300人。常态化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巡检,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评价考核纳入滨海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滨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陈卫卫)

[责任编辑: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