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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振兴 助力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随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的重点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直接关系到共同富裕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局。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助力在农业农村、城乡融合与区域协调等领域取得高质量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要牢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中国式现代化,具体体现为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要牢记使命任务,汇聚起磅礴工作执行力。一方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另一方面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对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的总体部署,在政策制定、产业谋划、人才培养等方面要切实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

推进乡村振兴,要充分正视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挑战。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仍面临不少矛盾和挑战。总体来看,脱贫摘帽地区和群众实现从“脱贫”到“致富”,仍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乡村振兴不是一场“攻坚战”,而是一场有规划、有步骤的“持久战”。所以,我们要立足国情农情特点、农业产业特性、乡村地域特征,因地制宜做好农业农村发展突出矛盾和挑战化解工作,不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基础保障。

推进乡村振兴,要牢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带来难得机遇。要将先进技术、现代装备、管理理念等引入农业,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乡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具体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要以此为着力点和落脚点,规划农业农村发展路径要以此为目标指引。按照《“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相关部署,到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届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有效保障;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者:郭道冉,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正科级辅导员;王兴东,陕西科技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助理)

[责任编辑:宋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