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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干部的“匠心”贵在积累

9月26日是浙江杭州第四个“工匠日”,这不仅仅是一个节日,更是工匠精神的时代呼唤,人们为人处世的人生态度。

“匠人之心,寄乎于手,所求无外乎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一以贯之。”作为党员干部,应该传承和发扬工匠精神,将工匠精神作为自己工作的原则和行为规范,注重三个“积累”,更好地履行人民公仆的职责,全心全意地为民奋斗一身。

在“换位思考”中积累为民服务的“匠心”。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其主体地位决定了人民群众是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依靠。我们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有换位思考的意识,牢记自己的初心使命,每分每秒谨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才能听到群众“冒热气”的需求、“接地气”的想法,才能给新时代发展“添生机”,积累为民服务的“匠心”。

在“查漏补缺”中积累学习进步的“匠心”。常言道:“人无完人,事无完美。”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学习是提升自我的法宝。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提升政策法规执行能力,不仅要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还要提升业务水平。持续学习,学以致用,释放创新因子,于“细”处着眼,在“小”处用心。摸实情、办实事、抓“细”抓“小”,力争做到把政策落到群众心坎上,为国家治理体系注入新鲜血液,勇立潮头,引领新时代潮流。

在“脚踏实地”中积累清正廉洁的“匠心”。古人曰:“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喻义要想拥有珍贵品质或美好才华等是需要不断地努力、修炼、克服一定的困难才能达到的。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最基本的就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能只“口头承诺”,而是要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匠心”积累,不仅是干部本人,还要引导身边的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属筑牢知廉、倡廉、护廉、守廉意识,同心协力,共同推进清廉建设,做到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出实招、干实事,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浙江杭州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宣传科)姜磊)

[责任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