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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吴中:生态监督绘就最美“太湖画卷”

7月的太湖西山岛,层峦叠翠,景色宜人,成群的白鹭正在一大片滩涂上栖息、觅食;漫步在环山公路,云烟氤氲、鸟鸣清脆,山青、水碧、草美……那一抹抹绿色令人心旷神怡。

太湖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是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委区政府坚决扛起“为太湖增添更多美丽色彩”的使命担当,努力践行“两山”理念先行示范的生动实践,也是吴中区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忠诚履职,持续推动太湖生态环境治理的结果。2017年以来,吴中区围绕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累计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5350家,关停并转化工企业83家,全面完成2.7万亩太湖围网养殖拆除和太湖水域禁捕退捕任务,连续14年实现太湖安全度夏目标。

从围湖造田、过度捕捞、违法建设问题突出,到通过退圩还湖、退捕禁捕、造林涵湖等综合治理,吴中区纪检监察机关把推动太湖生态环境治理作为政治监督任务来抓,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该区纪委监委先后制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问责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对“太湖生态岛”建设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3张清单,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闭环,压紧压实太湖生态保护责任,着力发现和查处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太湖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去年以来,共问责处理党员干部22人。

聚焦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等发现的问题,吴中区纪委监委联合区环保部门开展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针对本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太湖治理的10个问题及12个信访件,建立监督任务台账和问题台账,督促各方如期完成整改。今年3月,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金庭污水厂“进水浓度低”等问题后,吴中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厘清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问责追究,最终5人被立案处理,1人被诫勉谈话处理,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污水管网修复进度。

查处案件的同时,吴中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当使命,推动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的“当下改”向制度规章的“长久立”转变。为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和地区回到“事故现场”查原因、找漏洞、建制度、强基础,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以案促改。针对金庭镇长期存在的违规审批、违规建房等问题,吴中区纪委监委利用被查处5起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一案一整改”,督促金庭镇政府召开建房领域警示教育大会,制定出台《金庭镇农村宅基地楼房翻建监管有关规定》《金庭镇农村宅基地辅房和围墙修复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定期开展“回头看”督查制度落实情况。

“优良生态环境是吴中最大的发展和竞争优势,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吴中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督促推动生态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充分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天堂苏州最美吴中”发展愿景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作者:董文娜,苏州市吴中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