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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广大村党组织书记:当好乡村振兴“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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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专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当前,乡村振兴正在如火如荼推进中,村党组织书记身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第一线,要审时度势,主动作为,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在造福一方中当好发展的“领路人”。发展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关键,是造福一方的根本,也是农民群众最大愿望。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村级组织的带头人,当好发展“领路人”,要看清发展方向,选准发展路子。由于各村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在选择发展方向和路子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深入分析研判相关政策、市场行情,尤其是本村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制定符合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和本村实际的发展路子,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闯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发展之路。当好发展“领路人”,要善于讲给群众听、做给群众看。要做到群众不敢做的先去闯,群众不会干的先去学,群众不相信的先去做出成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事实取信于民。当好发展“领路人”,要带好队伍、调好步子。要积极带领村民积极整合资源,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提高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率,组织村民抱团闯市场、合作增效益。

在治村为民中当好群众的“主心骨”。群众利益无小事,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村党组织书记处在政府与社会、党和群众的结合部,只有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才能成为群众拥护的带头人。要在生活上关心群众。干部为群众多送一份温暖,群众对干部就多生一份感情;干部多尽一份职责,就为党多增一份光彩。要在生活上关心群众,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精神,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从行动上要勤政为民,解决群众的最盼、最急、最有怨言的“头痛事”和涉及群众生活的“闹心事”,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能不能尊重群众,决定着干群关系的亲疏和群众工作的成效,只有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交流,才能把握群众需要、做好群众工作,并和群众越走越近、越来越亲。因此,要坚持用平等的眼光看待群众,对待群众一视同仁;坚持用平等的身份接待群众,不在群众面前打官腔、摆官架子、说官话;坚持用平等的心态联系群众,让群众说心里话,道烦心事,讲真想法,提好建议。要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如果对群众没有感情,就不会知道群众想什么、盼什么,作出的决策就对不到群众的心坎上,为民办事的意愿就会扑空。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就要在生活上接近群众,注意培养和群众的“鱼水关系”,把群众当作是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带着真感情,深入到群众当中,与群众保持一种比较良好的互动关系,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

在淳朴民风中当好文明的“倡导者”。建设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村风民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村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作为村级组织带头人,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大力倡导、积极实践。要立足大局、着眼长远。村级组织是农村社会的细胞,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基层不和谐,就会影响大局、影响长远。因此,村党组织书记应当处理好小局与大局、眼前与长远的关系,把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工程”、“聚力工程”来抓,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倡导公平、主持公正。农村的日常事务处理、矛盾纠纷调解往往涉及各家各户,处理这些问题,必须“一碗水端平”,做到行正道、民为本、立公信,出以公心、主持公道。要以理服人、依法办事。群众的认识水平、觉悟程度有高有低,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处理这些事情,既不能简单粗暴、拒之门外,更不能丧失原则、不讲规矩。要善于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摆事实、讲道理,争取理解和认可。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不能办的绝不跨越红线,能办的必须依法操作。(作者:奔云 海刚)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