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作为我国电信行业的主体企业,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部电信发展的历史,首先是一部科技创新发展史。19世纪中叶,人类社会迎来了第二次工业革命,这次工业革命使得人类社会进入到了“电气时代”,以电的普及和应用为标志,内燃机的发明和新的交通工具的出现以及化工产业、新材料的广泛使用为特征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得处于上升时期的资本主义迎来了新科技革命浪潮,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获得了极大发展,经济社会走向繁荣,人民的生活有了很大提升。其中1837年,美国人莫尔斯发明了世界上第一部电报机,标志着人类电子通信的开端。而此时,中国由于鸦片战争,正一步步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正在一步步走向衰败,固步自封和闭关锁国的政策,加上中央集权统治的日益加剧,中国国力日益衰竭。中国少数进步人士推进的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都先后失败了,中国与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擦肩而过,中国的电信业也没能逃出这一劫。1871年,上海出现中国第一个电报房,标志着中国电信业的诞生。1873年,华侨商人王承荣和王斌制造出中国第一台国产电报机。1877年,上海轮船招商局从海外购买了一对磁石电话,拉起了从外滩到十六码头的电话线,中国出现了第一部电话。1949年11月1日,中国电信集团的前身,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下设的电信总局正式成立。中国与世界电信业的距离已经拉得太大了。伴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1999年2月,国务院通过中国电信重组方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于2000年5月17日正式成立。中国电信作为我国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从当年的“半部电台”起家到今天的“云监工”,这也标志着中国在电信行业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电信的发展史,也是一部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史。世界电信业诞生于中华民族危难之际,世界电信业逐步发展,而那时的中国正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按照国际学者的研究,在1820年的时候,中国GDP占世界的比重大约是32.9%,但是到了1952年这个比重只有5.2%,1987年只有1.59%,到2020年恢复到17%。这一百多年的历史时期,在洋务运动、维新变法、旧民主主义革命、土地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等历史进程中,无数仁人志士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前赴后继,砥砺前行。因此,一部电信史,也是中国人民为民族复兴的奋斗史。
电信史,也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百年奋斗史。从1930年“半部电台”起家,我们党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年代都高度重视电信行业的发展和电信人才的培育。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电信行业发挥了重大作用。信息的收集与及时的传递,是战争取得成败的关键。在和平年代,尤其是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人类社会进入到了信息时代、大数据时代、云计算时代和人工智能时代,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信息行业的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国电信在云网融合的发展中走出了自己的特色,发挥了自身的优势,在数字中国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电信发展的几点启示
通过中国电信行业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是“两个确立”意义重大。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确立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是我们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十九届六中全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也是我们取得胜利的法宝。从党的三个历史决议来看,前两个历史决议重在总结教训,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总结了我们党成立以来“左倾”和“右倾”的错误倾向,统一了思想认识,最终确立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重在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特别是正确评价了毛泽东,使全党统一了思想和认识。而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是关于党的百年历史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重在总结成就和经验。其中,关于十条经验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研究,电信业的发展也需要总结经验和成就,很多经验可能是相同的。这十条经验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
三是今天电信业的发展,也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今天中国电信的创新与发展,无不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创新,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经验的总结,也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经验的总结与提升。新发展理念是今后发展的指挥棒,而中国电信业的发展是这一发展理念的坚定实践者,尤其是在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
(作者:王在全,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