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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治理的探索与思考(2)

没有完美无缺的老师和家长,要做到网络自律并垂身示范

老师往往是学生眼中最可敬、最权威的人,其一言一行对学生的影响非常巨大。如果教师在教学和班级管理中,采用惩罚的逻辑,对学生的不当言行,采取公然责备或言语嘲讽的方式,会对学生的心灵会产生更深的伤害,其强势话语和行为也很容易被学生模仿。教师对网络欺凌的态度也影响到学生对网络欺凌的认知。在“升学率”的指挥棒下,教师的注意力多放在学习上,对网络欺凌重视不足。这样的态度,往往会纵容网络欺凌事件的发生。教师对网络欺凌的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也可能引发反弹。比如,简单的断网或限制使用手机,并不能化解网络欺凌的诱因,只是把网暴引向隐蔽化,更难以监管。也有教师采用“角色互换”的方式处理网络欺凌,让受害者反向利用网络对施害者进行网络攻击,试图让施害者体验被网络欺凌的痛苦,培养其同理心。但这样的惩戒思维和“负向对待”的方式,没有细心疏导、解决网络欺凌的根本原因,短期内可能达成某种成效,但长期来看,负面的影响和隐患依然存在,可能成为下次网络欺凌的起点。

教师不可能都是“完人”,特别是当下许多年轻教师也是在互联网时代成长起来的,已习惯于网络生存,其网络言行稍有不当,就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网络言行。曾有教师因学生对其喜欢的明星有不同看法,而让学生“滚出去”,并把这段经历发到了微博上,不但把现实中的欺凌延伸到网络上进行二次伤害,更大的问题是起到了恶劣影响更广的示范作用。

父母等监护人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但欺凌事件发生时,父母往往不在身边。特别是对于网络欺凌,父母往往是后知后觉者。当下,部分中国年轻的父母,一方面迫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的心理变化,寄希望于老师,或者干脆一切都交给了老师。另一方面,他们本身就是独身子女,自身在心理上还不成熟。不当家庭教养容易教出受欺凌或欺凌他人的孩子:高压恐吓型家长可能会教出畏惧退缩型孩子,习惯于唯命是从,被人看不起,认为好欺负;冷漠忽视型家长可能会教出社交渴求型孩子,渴望被注意被关爱,爱插嘴,装可爱,扮萌,装熟;文化不利型家长可能会教出社交低能型孩子,不擅言辞,不识相,不合作,不合群;过度溺爱型家长可能会教出唯我独尊型孩子,自以为是,以自我为中心,受不得气或挫折;等等。

不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都不是万能的,也不可能把全部时间都投在学生或孩子身上。教师除了教学,往往还有其他事务。家长也是如此。但以身作责,做好自律,特别是网络言行的自律,并垂身示范,则是老师和家长必须尽到的职责。

不应有“破窗”的网络平台,要打造“共情社群”

网络平台是网络欺凌的“第一现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理应担当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当前,网络上充斥着不少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不良信息。不少网络平台为了提升流量,纵容网络攻击和反攻,或者自身就提供很多打擦边球的内容。在网络的攻击和反攻中,在猎奇和围观中,网民的注意力和时间会提高数倍,这有助于增加网络平台的营收,但这只会造成一种破窗的环境。而环境具有非常强的暗示和诱导作用。如果建筑上窗户被打破但没有及时修复,就会给潜在的犯罪者某种暗示和纵容去打碎更多的玻璃,作为一种恶性循环的后果,会有更多的人做出破坏环境的举动,这就是破窗理论。网络上如果盛行暴力、情色、反社会的负面信息,就会潜移默化地给人以暗示,导致了更加混乱的网络环境,使脱离网络文明的行为更加肆无忌惮,并会影响到现实生活。中国传统俗语也有“破罐子破摔”一说。如果整个网络环境是恃强凌弱,身处其中的个体,会形成自暴自弃的心理。特别是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上易冲动,心理上未成熟,极易受环境的影响,而网络环境的破窗效应,会令其放任自流。在“破窗”心理的外部环境及“破罐”心理的内部心理暗示下,不少未成年网络欺凌者陷入了双重的失序状态。对此,网络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网络平台不但有责任干预网络欺凌,也有能力进行有效干预。然而,不少网络平台不愿意积极参与干预网络欺凌。一是担心平台干预会影响用户的活跃度。二是认为干预会增加平台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这些担心在人工智能技术下,其实只是网络平台的借口。因为通过人工智能和优化算法,加强对有欺凌嫌疑的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的智能识别和自动过滤,建立完善对不良网络言行的举报机制和拦截机制,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通过虚拟机器人担当起“指定干预人”角色,对施害者实施“信誉降级”阻挠,为受害者提供“欺凌保护”支持,就可以打造“共情社群”。

针对网络平台没有内在动力积极干预网络欺凌的现象,要加强立法规范,强制要求其积极担当起网络欺凌干预的主体责任,否则就要进行相应处罚。当然,也应该变惩戒逻辑为帮扶模式,帮助网络平台认识到,通过制造或放任网络冲突形成流量,不是长久之计,只能是昙花一现和饮鸠止渴。一个破窗的网络平台,看似热闹非凡,实则流量越多,负面影响越大,对平台和在平台上投放广告的品牌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总的来说,网络改变了现代人的生活方式,也影响着我们的价值观和道德感,网络欺凌改变了参与各方的力量结构,也强化了伤害的广度和深度。从现实的伤害到虚拟空间的中伤,网络欺凌给未成年受害者带来更隐蔽、更持久的折磨,施害者还浑然不觉或自鸣得意,而众多无动于衷的旁观者更让人寒心。当前干预网络欺凌时多采取惩戒逻辑,不利于参与各方生发正向动机,亟待转换范式,采用帮扶模式,激发各方的潜在善意,厚植同理心,才能从根本上、长久地治理网络欺凌。

(作者为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交网络欺凌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及其治理研究”(项目编号:20BXW124)成果】

【参考文献】

①陈琦:《“受害者原罪论”:性侵案网评中的符号暴力与舆论失范》,《当代传播》,2018年第6期。

②周书环:《媒介接触风险和网络素养对青少年网络欺凌状况的影响研究》,《新闻记者》,2020年第3期。

责编/于洪清 美编/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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