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学术前沿 > 成果首发 > 正文

共同富裕的理念演进、实践推动与基础性制度安排

【摘要】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和民心所向的重大政治问题。中国经济转型中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乃至贫富两极分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市场经济秩序的失序和漏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阶段性的“野蛮生长”,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经济改革的不完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地区倾斜,收入分配体制的不健全等问题。因此,需以共同富裕愿景为“目标导向”,结合“问题导向”,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系统设计,精准施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公开、透明、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构建初次(一次)分配、再(二次)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适时制定出台有效的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政策,以抑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加快推进由“先富”向“共富”的战略转换。

【关键词】共同富裕 初次分配 二次分配 三次分配 市场与政府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1.22.011

 

共同富裕的理念演进和政策深化

共同富裕是人类古老而长久的向往。早在春秋时期中国的儒家经典《礼记·礼运》就有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设想,并将大同世界分为小康社会与大同社会两个阶段。几千年来,大同一直是历代哲人与千千万万劳苦大众的期盼。然而,从两千多年前的孔夫子到近现代的孙中山,无数先贤圣哲和仁人志士虽描述了关于未来世界美好蓝图,也筚路蓝缕孜孜以求,却未寻得实现大同的正道,恰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我们却“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取向。党的历代领导人高度重视共同富裕,对此均有深刻的论述,毛泽东同志首倡“共同富裕”,带领全国人民走上社会主义的大同之路;邓小平同志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同志强调“兼顾效率与公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发展红利;胡锦涛同志突出“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有关重要论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他亲自推动的中国“精准扶贫”,力度之大、规模之广、成效之好、影响之深,举世罕见。

梳理中国历史文献和重要文件发现,“共同富裕”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党的正式文献中是1953年12月16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议指出,“迅步实行农业的杜会主义改造,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思路”: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加速发展的“大政策”: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快一点,带动大部分地区。“新思路”和“大政策”的现实逻辑是,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产生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进而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比较快地富裕起来。同时,全会强调,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大原则是共同富裕。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前提下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也作出了新的规划,即通过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于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作出了进一步阐述,指出“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进入新世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03年,党中央总结国内外经验,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方法措施,为促进社会公平,更好地实现共同富裕,开启了新的实践,开辟了新的途径。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既要从“大社会”着眼,又要从“小社会”着手,“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落脚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提出新发展理念,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其中,新发展理念注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强调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与时俱进的新表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强调,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2021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表示“要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同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共同富裕示范区落地浙江。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专题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强调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是中国迈向未来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方向。

共同富裕的实践推动和巨大成就

在不断深化丰富共同富裕思想认识、理论体系和政策措施的同时,中国奋力推进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经济高速增长,建设成就巨大,创造了继日本之后的又一个东亚经济奇迹。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发布的公报、《数位观察研究报告》及笔者依据有关智库数据所作的计算,中国经济从1978年占全球GDP的1.73%,发展到2020年占全球GDP的17.4%。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城镇化率超过60%,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经济总量第二的大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日益成为全球增长的动力之源、稳定之锚。与此同时,各行各业、各地区、各阶层的生活水平改善巨大,居民收入增加显著。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纵观500多年社会主义发展史,还没有哪个社会主义国家成功实现共同富裕。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以14亿人口的巨大体量整体迈入现代化,进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彰显了社会主义的强大生机活力,宣告了“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可以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历程是全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共同富裕探索,不仅为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且将彻底改写人类社会高收入国家的版图,在整体上极大提升人类福祉。

根据《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和《中国的全面小康》,以及多份行业研究报告,中国发展的普惠性程度令全球瞩目。从城乡发展看,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稳步推进。改革开放43年间(1978~2021年),虽然阶段性发展节奏不同,但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全国已实现历史性脱贫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城镇化率由17.92%增加到63.89%,9亿多人口实现了城镇化;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元增加到36000多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17000多元。2010年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长连续11年快于城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从社会事业看,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加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全面提高。各类教育从相对落后跃居世界中上行列,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1.2%和54.4%,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分别覆盖13.5亿人、9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处于低位,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从区域经济看,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居民收入在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带动下均实现持续增长,生活水平都有大幅提升。尽管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各种因素,以及广袤国土上各地地理位置、资源状况和要素禀赋不同,导致各地区经济增长不同步、东西之间及南北之间发展不平衡,但总体上各地区都普遍获得了长足发展。东部、中部、西部、东北,以及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地区2020年全年生产总值分别为525752亿元、222246亿元、213292亿元、51125亿元、86393亿元、471580亿元、244714亿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

上一页 1 2下一页
[责任编辑:郑韶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