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思想理论 > 深度原创 > 正文

推动共同富裕是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方向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并且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明确提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描绘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8年来,东部地区企业赴扶贫协作地区累计投资1万多亿元,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热情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蓬勃开展。在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中,有很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具有“五六七八九”特征的民营经济,作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理所当然应该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自己的积极贡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和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目标,为民营企业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推动共同富裕应贯穿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根本目标,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面富裕。新发展阶段,推动共同富裕应该成为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变得更加宽泛,并被企业作为一种价值导向而实践,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和员工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对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唯一目标追求的传统理念,强调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对环境、消费者、社会的贡献。如此看来,企业社会责任包含了共同富裕的部分内容,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有助于推动共同富裕的。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重要力量的民营企业必须把推动共同富裕作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方向,贯彻企业发展始终。这不仅是民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应尽义务,而且是民营企业赢得员工、股东和社会尊重,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社会是企业家施展才华的舞台。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民营企业作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市场主体,就应该在企业战略、文化、管理、业态、产品、市场、品牌等方面全面体现推动共同富裕的理念,形成符合企业特点的商业逻辑,不仅要依法合规履行提供就业、创造股东和员工利益、上缴税费、保护环境等法定责任,而且要基于自身能力履行公益慈善、社会价值引导等道义责任。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适应时代要求,将“义利兼顾、以义为先”作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心理基础和价值追求,努力践行于企业的所有经营管理实践中。当前,随着企业发展实力的增强、技术及相关创新效应的外溢和社会责任理念的深化,履行社会责任会作为一种价值导向内嵌于企业发展战略之中,企业不仅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关心股东、员工利益,而且通过捐献、品牌项目、社会价值投资,或参与环境、社会及治理等风险管控,有的甚至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组织使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企业尤其是占市场主体90%以上的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逐渐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新发展阶段,必须在更高层次、更广维度引导企业立足推动共同富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更大作用。

参与推动共同富裕的国家战略是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尽管经过多年接续奋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奇迹”。但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虽有所改善但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从居民收入差距来看,2019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64,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分别为1.52与1.64,城乡和区域间的收入差距仍处于较高水平,必须坚定实施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努力补齐共同富裕的“短板”。这是当前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共同富裕的主要方向和重要着力点。民营企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理应发挥自身优势,设计有助于共同富裕的商业模式,着力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捕捉产业发展机遇,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建立,扎实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要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民营企业应该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与双向流动,推动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就业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深度融合发展。

推动并践行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民营企业推动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是推动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既要立足于把“蛋糕”做大,又要着眼于把“蛋糕”分好。“十四五”规划及远景目标《建议》要求,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要素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这为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并践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行动指南。在初次分配中,民营企业要完善工资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探索人力资本、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等收益分配办法,实践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在第二次分配中,民营企业应坚守诚信守法原则,照章合规纳税,为国家完善再分配机制履职尽责。在第三次分配中,民营企业应秉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义利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消除贫富差距、推进绿色发展等作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不仅是民营企业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员令,也是民营企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共同富裕的努力方向。

[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