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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技术转移转化,护航创新企业孵化

作者:贾振江 北京市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指出,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完善科技评价机制,优化科技奖励项目。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扩大科研自主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幅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加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前沿研究支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健全科技伦理体系。促进科技开放合作,研究设立面向全球的科学研究基金。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的扶持力度,但是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不足,经常出现被人家“卡脖子”的状况。

其中,企业作为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要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同时,企业也要适应、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参与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和潜力。将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的现实生产力,是企业把握发展自主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本文将从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现状、相关法律依据和对策方法等三个方面来讲一讲企业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参与技术转移转化。

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现状

技术转移转化的服务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科技成果数量庞大,但由于转移转化的架构不够完整,技术研发、技术转移、产业培育三个环节的不匹配、不协同,严重影响了我国的技术转移效率。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融合协同技术服务体系的缺失,严重制约了成果落地。尚未形成符合技术转移规律的业态,直接导致技术转移转化的实际有效供给不足。

技术转移转化的驱动机制尚需优化

当前,由于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的政策统筹协调不够、机制不完善以及市场信用体系缺乏等原因,各类创新要素未能充分流动、共享、集成和整合,技术服务的供给侧、需求侧、中介服务机构未形成全要素链条,技术创新的驱动力不足。

在需求侧、企业方和高校、科研机构等技术提供方,相关的技术转移转化机制需要完善,未能达到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技术转移转化相关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已出台了包括《科学技术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的法律,以及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在立法方面,我国需借鉴国外经验,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权利分配等根本性问题上创造规范的法律法规环境,尽快制定和颁布技术创新促进法、技术转移促进法、技术转移机构组织法、企业技术进步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构成从科技成果研发到最终使用的完整法规体系。

对策及建议

依据法律规定并深入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支持

财政投入。为了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社会力量和地方政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中央财政应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税收优惠。根据我国现有的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人才评价。参与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人员,建立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适应的职称评价制度,为工程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价服务。

金融支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中规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扩大,支持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完善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转让的制度设计,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板块上市融资。未来国家应当在此基础上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

政府采购。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

完善机制

结合国家层面深化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日益健全,企业应提高意识,建立技术与金融资本互助发展的机制,完善和细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交易以及保护制度规则,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和实施细则。

风险防控

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中往往包含了知识产权、合同、股权、税务、股权激励、投融资、上市等诸多法律风险点,只有在项目过程中有效识别和规避各项法律风险,使技术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立适当的商业合作模式,实现技术转移转化各方利益最大化,避免出现潜在纠纷。

[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技术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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