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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平:全球网络反恐格局中的中国力量(2)

美方在反恐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打着“人权”旗号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一方面,美国政府在其发布的《国家反恐战略》中,聚焦从源头上追剿恐怖分子、切断恐怖分子获取支持的渠道、更新并整合反恐资源、打击恐怖分子的招募和极端化“洗脑”过程并与国际盟友携手加强反恐能力建设。另一方面,美国在“东突”等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却完全与其自身所标榜的相悖。可以说,美国的自相矛盾、表里不一再次为世人展现了美式反恐逻辑:凡是没有对美造成威胁的都不算恐怖主义,凡是对美对手造成威胁的都不算恐怖主义;只有威胁美的恐怖主义势力才算恐怖主义,只有美国认定的才算恐怖主义。其双重标准行径无疑是在自我“打脸”。

二、坚持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国际网络反恐合作

中国一直主张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发挥联合国及安理会在反恐领域的中心协调作用。中国发布的《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明确:“支持并推动联合国安理会在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国际合作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探讨国际社会合作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行为规范及具体措施,包括探讨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在打击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问题上的共识,并为各国开展具体执法合作提供依据。”

1.支持联合国及安理会通过的反恐决议

联合国的反恐行动持续多年。随着网络恐怖主义的发展,联合国的反恐工作目标也有所侧重。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委员会认为,反恐必须着力应对五大挑战,即外籍“圣战”分子问题、网络恐怖主义、“独狼”袭击、恐怖主义与跨国犯罪的勾结、极端主义思潮。联合国及其他组织、多边机制正从不同层面回应这些挑战。

从 1963 年起,在联合国的支持下,十余个国际公约将特定的恐怖主义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此后,在各国参与下,相继制定和颁布国际公约和联合国的系列决议,共同建立了全球反恐准则。2006 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提出《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并建立跨部门的“反恐执行工作队”(CTITF)。

2013 年 12 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 2129 号决议,强调国际社会应继续将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安理会成员一致同意在第 2129 号决议中写入中国提出的关于“当前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音频、视频等煽动、策划或实施恐怖活动”等内容。这是安理会决议首次明确要求各国就加强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采取具体措施,对国际社会进一步打击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提出的修改意见,2014 年 6 月第 68届联合国大会进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第四次评审并通过决议,首次在全球反恐战略的框架内写入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内容。同年 9 月,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峰会通过遏制外国恐怖主义战斗人员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的威胁的第 2178 号决议。同年 11 月,在第一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与会各国就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达成共识。

2015 年 9 月,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在联合国总部出席“解决中东及北非地区冲突和应对地区恐怖主义威胁”安理会部长会议上呼吁,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广泛、综合性的国际反恐合作,重点应包括:打击网络恐怖主义;防范暴力极端思想;切断恐怖资金渠道;阻断恐怖人员流动;加强反恐情报交流;充分发挥安理会的作用。2016 年 1 月,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推出包括系列措施的《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这些都为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网络反恐国际合作提供了依据。

随着新媒体形态包括社交媒体等的发展,联合国致力于铲除恐怖主义思想根源,抑制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在网络空间的传播。2016 年5 月,联合国安理会就“反击恐怖主义言论和意识形态”举行公开辩论会。在这些场合,时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时任中国常驻日内瓦代表马朝旭等,也就切断恐怖主义思想传播渠道、促进文明对话等发表意见。

2020 年 7 月,联合国提出未来反恐行动的五大任务。第一,国际社会必须加强反恐力度,包括继续对反恐能力建设的投资。第二,国际社会应密切监测不断变化的恐怖主义威胁和发展趋势,创新应对措施。第三,反恐行动必须始终保护和促进人权。第四,国际社会应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方位应对恐怖主义言论传播。第五,国际社会应加强信息共享,学习在疫情相关安全领域的经验和做法。总体看,这五大任务与恐怖主义发展的现状密切相关,需要密切关注恐怖主义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结合趋向。

2.推动发挥上合组织的反恐和维稳作用

对于成立于 2001 年 6 月的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来说,反恐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成为其最初的主要任务。如今,上合组织已成为区域反恐安全合作的良好平台,在维护地区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上合组织成员国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建立起年度联合反恐演习、大型国际安保合作、情报交流、打击网络恐怖主义联合工作小组等合作机制,有效遏制了中亚地区的恐怖势力,多边关系在打击“三股势力”务实合作中也得到不断推进和深化。

面对新的反恐形势,针对网络发展和信息技术为恐怖组织提供的便捷,在联合国反恐框架下,上合组织不断加强合作,与各成员国建立协作机制。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中国在加强成员国反恐合作、提升反恐能力和协调行动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已与其他成员国共同形成一整套反恐合作模式。2009 年 6 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叶卡捷琳堡会议期间,各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为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框架内反恐合作奠定重要法律基础,提高各成员国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的协调能力和效率。

2015 年 7 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乌法会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2016 年至 2018 年合作纲要》。同时,各成员国在应对网络恐怖威胁方面建立了协作机制:在组织结构内建成防止网络恐怖主义威胁的协作机制,包括对极端组织上传照片、视音频和个人在网络招募加入恐怖组织的监督;组建联合专家组,进行所获数据的交换和对成员国在通信技术领域打击恐怖主义协作组成部分的实时分析。

2017 年 6 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指出:“我们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并强调打击国际恐怖主义、开展国际反恐合作应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核心协调作用,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中的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准则。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全面执行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相关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

为加强网络反恐领域的执法合作,上合组织先后于 2015 年 10 月、2017 年 12 月和 2019 年 12月,在中国厦门举行了三次网络反恐联合演习。此系列演习是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等防范抵御现实安全威胁的法律文件的重要举措,充分检验了上合组织框架下网络反恐协作机制的有效性,展现了上合组织始终将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作为优先发展方向的根本宗旨。

2020 年 11 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渠道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的声明》指出,加强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主义思想十分必要,应重视发挥各国及其主管机关的主导作用和公民团体的自愿参与,支持建设和平、负责、安全的网络环境,完全隔绝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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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网络反恐   网络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