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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小鲜@基层之治 | 瞄准着力点,建好基层治理共同体

大国小鲜 文中配图(彩色logo)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基层治理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晴雨表”,也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多方合力、提升治理效能,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打造高质量基层治理共同体。

激活红色引擎,党建引领构建“同心圆”。基层党组织是党的执政基础,只有牢牢抓住基层党建这个纲,基层治理才能纲举目张。要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将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普通民众紧密团结在一起,凝聚起最广泛的共同体,形成基层治理合力。要坚持党建引领,因地制宜在两新组织、业主委员会、商圈、公益组织设置特色支部,创新设置党小组、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哨,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各领域的全覆盖。要培育“领头雁”,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宣传发动能力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和引领作用。要强化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退休老党员、党员志愿者在共建共治中唱好“主角”,让全体党员主体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激发多元力量,凝聚合力共谱“协奏曲”。新形势下的基层治理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从党委政府“独角戏”向多元共治“大合唱”转变。要健全机制、集思广益、多方协同、广泛参与,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要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公民道德、家庭伦理、社区意识培养等活动,激发群众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内生动力,努力营造团结奋进、同心同德、凝心聚力的社会治理局面。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渠道,建立社区志愿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多样化的途径。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涵盖社会组织党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一体化志愿服务综合体系。

坚持人民至上,精细服务铺筑“幸福路”。基层治理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评价体系和工作的落脚点,着力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要加大社会治理成果分享的力度和效率,健全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幼有所育、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更多、更好、更快地享受到社会治理的成果。要自觉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搭建信息共享、沟通、交流平台,及时收集意见建议,汇总困难诉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要坚持协商自治,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重大、敏感事务要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社区居民全程跟踪管控,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调整公共资源配置和结构,营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逐步缩小不同群体和阶层之间的差距,重点关注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征地拆迁农民、老弱病残等群体,实现基层治理的精准化和精细化。(作者:何玉平)

“大国小鲜@基层之治”网络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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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