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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六大法宝

当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在国务院及五部委发文推广的109项全国复制推广试点经验中,福建报送的有34项,占31.2%,在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位于前列。今年,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到严重冲击,通过制度创新,提质提效,前5个月,福建自贸试验区新增外资企业123家,实际利用外资3.33亿美元,同比增长87.1%。

一、以党的领导为统领,实现自贸区的法治治理

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了以党的坚强领导为统领、党政企民互动、多层级多部门多功能联动、将探索成果法治化、不断形成法律体系、形成法制治理环境。启动伊始就设立了以省委书记为组长,负责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工作,省长为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25个成员单位参与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集成效应,有针对性地创造性开展工作。建立了“边试点、边总结、边评估、边推广”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投资、贸易、金融、法治保障、市场监管等五个专题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同时,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分别成立管委会和相应的办事机构。形成了商务厅(自贸办)、三个片区管委会和专题组及省有关单位具体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条块结合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传导和贯彻习近平关于自贸区建设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如厦门片区将自贸区和自创区的工作联席叠加,发挥创新的集成优势。在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加强自贸试验区的立法推进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给福建自贸试验区更多法律授权,减少业务审批、试验任务实施过程中的法律法规障碍,构建自贸试验区发展法律体系,为福建自贸试验区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在福建省级层面加强立法工作和制度设计,结合福建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工作需要,修订制约自贸试验区工作推进的法律法规。

从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破题到逐渐探索创新机制和路径,从加快对标国际标准到形成有福建特色的制度创新成果,自贸试验区涉及的各个部门也围绕制度创新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参与相关创新举措的设计、论证和完善,并全面对接联系各部委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统筹协调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同时,推动一大批试点经验在全省和全国范围复制推广或学习借鉴,在改革发展、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等方面做出了示范。

二、紧抓制度创新的“牛鼻子”,顺畅各种运行机制

自2015年4月,福建自贸试验区运行以来,逐步形成了“发现需求到探索试验”这一良性高效的制度创新路径,本着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勇于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顶层设计、系统集成,根据改革开放事业的探索,对标和引领国际先进规则,有针对性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使得相关创新举措能够有效切中当前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不断形成新的突破点,契合当前中央改革创新方向,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满足市场需求,化解企业经营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借鉴国际先进做法,探索实施高水平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通过制度创新,更好地发挥特色优势,实现差异化探索。通过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疏通堵点等途径,形成一批内容丰富、功能完备的制度创新经验。福建自贸试验区积极组织实施国家明确的各项试验任务,并自主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创新工作,坚持制度创新与功能培育相结合,打造了一批功能性平台,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重点选择商事制度、投资体制、跨境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执法等方面,通过横向拓展纵向联动,解决改革创新碎片化、长短腿、不配套等问题,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整合形成了一批内容丰富、功能齐全的制度创新集群,推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新成果。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推广,成为全国改革样本。

三、突出片区功能特点,寻求改革的重大突破

福建的三个片区立足实际,各“自”侧重,各“自”出招,福州自贸片区突出金融支持,厦门自贸片区突出政策指引,平潭自贸片区突出对台经贸。全力推动自贸区的各项改革落到实处。福州自贸片区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投资贸易便利化目标,持续推动区内金融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着力打造一个“汇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聚集优质产业创投项目、联通省内基金集群”的三位一体并且良性共生的资本服务生态体系。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推广“快易贷”“科技贷”“云义贷”“无还本续贷”等一系列特色金融贷款,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审批手续,授信审批从原来的近半个月提速到最快2日可以完成,企业融资成本较挂牌前约降低了六分之一。

厦门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标世界先进港口,首先打破了航运空公司、货站、收货人、货运代理人、报关行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空运进出口数据境内外双向联通。打造跨境贸易、政务、金融等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出台了系列工作方案和政策,系统性、制度性降费提效,大力度、精准化提升厦门港口竞争力,形成了“政府主动降费、市场阳光收费、行业协同规费、智慧服务提效、监管创新便利、信用红利护航”的厦门经验。得到国家口岸办、商务部和交通运输部等的肯定。2019年荣获“全国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评测”第一名。

平潭自贸试验区加快闽台标准、技术法规等效性评估和合格评定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两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有效推动两岸经贸畅通。率先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为境外企业和个人开立新台币账户,完善两岸货币现钞调运机制,试点新台币区域性银行间市场交易。以人员相通为根本,形成全方位的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人流,从而有效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岸要应通尽通”要求。

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跃度

建区伊始,福建自贸试验区就从建设法治社会、服务型政府入手,充分调动社会、政府、企业和投资者的积极性,不断释放企业活力,于2015年就在全国率先引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自觉对标国际最优营商环境和世界一流经济体先进经验做法,要求对标事项、对标监管、对标时限、对标服务、对标步骤、对标成本等,查找短板弱项,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例如,福建自贸试验区以新加坡为标杆,聘请新加坡劲升逻辑等企业参与顶层规划设计,围绕国际贸易整体链条运作进行顶层设计、统一规划,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装箱单、提运单、合同、检疫证书等报关报检随附单证无纸化、率先实施进出口货物报关报检“一单两报”和船舶进出境“一单四报”、率先上线“双模”报检(客户端、浏览器),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一方面,要减少束缚企业经营发展的制度性限制,进一步放宽福建自贸试验区部分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另一方面,要全面改进政府职责中的障碍,进一步提升福建自贸试验区政府服务能力。

五、夯实战略支点,拓展一带一路合作新空间

福建自贸区自觉将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始终与“海丝”核心区建设联系起来,把多区叠加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积极推进互联互通,推动合作平台建设,坚持内循环和外循环双重,持续支持引资引智和“走出去”并重,着力培育0到1产业,不断推进产业升级,有效推动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努力实现“一带”和“一路”无缝对接,形成闭环,成为台湾地区、东盟与中亚和欧洲各国的最便捷货运通道,扩大了对东盟的经济影响力,充分发挥了福建“海丝”的支点作用,有利于扩大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例如,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国际航运中心功能,开通了中欧国际班列、中亚国际班列,实现波兰、俄罗斯、德国、匈牙利等5条国际线路常态运营,通达中亚和欧洲10个国家30多个城市,并经海铁联运延伸至台湾及东南亚。这是我国目前开通同类班列中,首个打通“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班列,实现了国内省区间和国际间的互联互通,有利于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六、制定风险防控清单,率先实施信用监管

福建自贸试验区针对改革创新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创造性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突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实施差别化监管,创新检查方法,运用大数据分析结果强化重点抽查,推动抽查工作从“简单粗泛”向“精准高效”升级。强化监管部门“该放则放、该管则管”的意识,明确界定监管部门监管风险和底线,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早在2015年就研究提出全国首张风险防控清单,梳理出监管风险点55个,提出88条防控措施,重点关注自贸试验区放宽行业准入、放开领域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可能出现的风险防控,着力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针对清单之内的加强风险防范,严守底线思维,清单之外的放宽监管,坚持创新思维。运用信息化手段,突出对风险的信息化监管防控,根据创新举措实施情况不断跟进完善,确保每个政策都有相应的监管措施。该举措进一步提高了风险防控的自觉性和紧迫性,避免出现监管缺失和“灰色地带”,对形成全方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其他自贸试验区具有较大借鉴意义。(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