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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法治反腐:路径与做法

作者:刘洪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生态法室主任、研究员

俄罗斯反腐败法经历了1992年、1994年、1999年、2003年和2008年五部不同版本。2008年是俄罗斯大刀阔斧反腐的关键时期,其中具有典范意义的事件就是反腐败法的正式出台。俄罗斯的反腐败战略也由运动式政策反腐升级转为有规可依的法律反腐,俄罗斯反腐败法是一部以预防腐败为主、打击腐败为内容的法律。该法共有14条,为反腐败问题构建了法律基础、政策基础和组织机构基础,列明了反腐败的基本原则,从预防腐败和打击腐败的角度规定了反腐败的具体措施。

俄罗斯反腐败法的基本定位

多年来,俄罗斯致力于对腐败主要侧重惩治,采取了多种措施。俄罗斯的“打击腐败法”这一名称曾被适用过5次。这并非简单的名称之争,从法律的称谓中可以看到,“打击腐败”是俄罗斯反腐败立法的最初指导思想。经过二十余年的反复实践和思考,俄罗斯发现,预防为主的综合反腐才是正确的道路。于是,2008年出台的法律被冠以“反腐败法”的名称,这并非只是一个词汇的改变,立法思想的深刻变化才是背后的真实含义。反腐败法第3条规定了若干基本原则, 其中“预防腐败措施优先原则”被列为其中。由此,预防腐败行为是反腐败立法的重要前提,反腐败行动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

俄罗斯现行反腐败法的具体措施

预防作为反腐败的活动之一,被列为首位。在该法对“反腐败”这一术语解释中,反腐败活动主要有三项,其中第一项即为“预防腐败,包括查明和消除引发腐败的因素”。其中的立法意图不言而喻。

扩大反腐败主体范围。根据该法的规定,反腐败的主体包括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以及公民社会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国家机关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也被作为反腐败活动的参与主体,这种民主参与、全民监督的机制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

规定了详尽的预防腐败的措施,详细列明了六个预防腐败应采取的具体行动。根据这些措施,政府应全民动员,在全社会营造抵制腐败的氛围;同时,对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计划等实施的成效进行评估;严格国家公职人员的录用、管理、奖惩和信息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滋生;发展社会监督和议会监督,对反腐败法的实施和遵守情况进行有效评估。

公务人员财产公开。反腐败法对国家和地方公务人员规定了提供收入状况、财产和财产性债权债务信息的义务,以及对教唆实施腐败违法行为的举报义务,而且,曾任国家或地方公职的公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受到一定限制,上述这些都是预防腐败的具体措施。

提高反腐败工作成效。例如,推行反腐败的统一标准、保障预防腐败,建立护法机关,建立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议会,以及与公民和公民社会部门在反腐败方面的协作机制,对公职人员规定统一的权力、限制、禁止与职责,完善其进入公共部门的程序,等等。

与反腐国际标准接轨。预防腐败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把对腐败的预防作为反腐败的主要方面。俄罗斯将预防腐败提到立法日程中来,是其履行公约义务的要求,是与国际反腐败标准接轨的重要举措。

建立腐败清单。2018年底,俄罗斯开始编制腐败官员名册并由普京签署相关法案,该法案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这一法令,国家关于公务员人事工作中的信息系统,将收录因腐败被解职的官员信息,公众可以查阅这些信息。

扩大反腐败对象范围。2018年底,俄罗斯政府向国家杜马提交了有关拓展反腐败法适用对象的法案。根据该法案,反腐败的对象将从国家公务人员扩展至医生、教师等人员。

总体看来,截止到2018年底,俄罗斯反腐败法施行已经整整十年。总体来说,其效果是显著的,民众的满意度也比较高。这些进步和变化离不开反腐制度和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王克]
标签: 俄罗斯   法治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