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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公共危机中的舆论治理

近年来,在我国发生的公共危机中常常伴随着各种言论并贯穿事件始终,有的甚至因治理不力引发舆论的“长尾效应”,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有效引导舆论是凝聚社会力量提振民众信心、打赢公共危机战的重要工作。因此,在面对公共突发事件中,需要我们全面认识舆论的传播规律,科学掌握舆论治理的有效方法及策略。

打好有备之战,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突发事件中的言论传播规律。就传播内容而言它集中聚焦,与一般言论不同,突发事件中的言论所涉及的内容多与突发事件紧密相关,如2011年日本地震引起核泄漏时的谣言“碘盐可以防辐射”,2019年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中谣传18名消防员吸入致癌气体牺牲,近期抗疫战中有谣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看一眼就能得病,感染上就会死”等,所涉及的内容无不裹挟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中的虚假言论正是嫁接了突发紧急信息,因而极易乘势加大舆论热度,引发人们的关注和转发。就传播方式而言它是以爆炸裂变方式,多以碎片化传播,借助微博、微信等传播速度极快的新媒体,一经发布,短时间内就会爆炸开来,且传播密度大,常常一个不实的虚假言论,就会令人措手不及。传播者在制造虚假言论时,通常会选取公众急切了解、与事件紧密相关的信息发布,吸引人们眼球。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更易选择相信虚假信息谨慎应对“以求自保”,形成裂变效应。如“抢盐风波”、“氯气泄漏”引发江苏响水县万人逃亡等。就传播途径而言它具备多元发散,突发事件中的虚假信息传播往往搭载网络、手机移动媒体等载体,通过微博、微信、QQ群、抖音、快手等多种传媒手段进行全媒体、全球化传播。一般开始以事发地为中心呈扇面传播,进而多点滚动迅速发散,而后很快形成多点扇面的立体传播。同时,还通过人际进行小范围传播,而人际传播后又极易通过手机等自媒体迅速转化为网络传播,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就传播环境而言它更为复杂。一方面,传播主体即发布者往往存在着猎奇、渔利、蹭热度、个人膨胀以及故意制造恐慌等多种复杂心理,同时不排除一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之人成为传播主体;传播本体即突发事件中的虚假言论,往往裹挟着一些复杂多变的社会情绪,包含各种深层次社会矛盾和不满因素,以突发事件为“爆发点”,并不仅仅局限于事件本身。另一方面,从传播环境来看,突发事件中的社会环境更加复杂,公众认知、精神状态、群体心理、社会信念、个体情绪等较平时更加多变和脆弱,人们信谣、传谣的可能性更大。因此,这就需要多方协同、科学施策,尤其要在分析研判、舆论引导、宣传教育、惩治处置和情绪疏导等方面着力。

在快速反应的分析研判上着力。分析研判是有效治理的重要环节,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规律对引发虚假言论的信息、人和事进行前置性预判,就公众十分关切的、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等问题要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同时,不仅要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也要及时启动对虚假言论进行分析研判,还要组织好传媒、应急、大数据、宣传等方面的专业力量及时纠正公开透明。

在协同高效的舆论引导上着力。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提出:“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涉事地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开通专网、专页、公众号全媒体滚动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信息采集和发布的稳定高效。同时,要组织舆论引导力量全方位对虚假信息进行辟谣发声,通过强有力的新闻宣传及时有效回应大众关切的问题,做好解释引导,凝聚正面能量。

在全域联动的宣传教育上着力。要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成为明白人,首先要建立全域立体的宣传教育网络,利用电视台、电台、新媒体等持续宣传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应对知识,将有关知识送入社区、村居。同时,要针对涉事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免费为群众提供心理干预和疏导,引导人们识大局、明事理、去焦虑、除恐慌,自觉做到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免疫力和行动支持力。

在凝心聚力的情绪疏导上着力。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司法干预,对于没有达到违法程度的人员要及时批评、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及时采取司法措施惩治处置。治理突发事件中的虚假信息尤其要着眼于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通过辨别真假信息,化解可能引发的恐惧和未知,及时消除人们的疑虑,尤其是事发地群众的焦虑和可能的恐慌。还须关注的是,一些长期的矛盾和积弊,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群体情绪和舆论危机,要迅速反应,切实解决,不留尾巴,为引导舆论营造起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思想舆论环境,消除虚假信息滋生的温床。

[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舆论治理   公共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