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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评“疫”】在疫情大考中推进公共危机管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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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与应急管理:人民的答卷”主题征文

新冠肺炎疫情是继2003年“非典”之后我国最为紧急和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勠力同心、共抗疫情,目前除湖北省外,各地疫情增量总体已呈收敛趋势。“非典”之后,我国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已有长足进步,但此次疫情仍然暴露出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并加以梳理和总结。

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笔者从加强公共危机管理的角度出发,建议加快建立健全以下八个方面的机制,构建协同高效、运转顺畅、化危为机的公共危机管理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科学严谨、高效全面的情报支撑机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中具有巨大的制度优势。但高质量的决策并不会天然内化于制度之中,所依据的必然是科学、客观、高效的情报。情报支撑机制应尊重科学规律,按危机种类建设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专家库,重视权威、群策群力,慎重出具结论;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调整优化各类直报系统管理模式,全面评估公共危机事件及应对举措对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让防控措施真正发挥作用、经得起历史检验。

建立健全果断有力、快速纠偏的决策生成机制。处置公共危机事件时应首先发挥属地管理责任,尽量不把矛盾上交;对确实涉及全国乃至境外的严重公共危机事件,应及时启动全面应急响应。决策过程中,初期面对数量和质量均有限的情报,决策者应寻找最优组合解,特别是对性质和影响尚不明确但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公共危机事件,决策必须果断有力,宁可牺牲一定的经济社会利益,也要为后续处置提供先机。决策不应一成不变,应建立渠道,迅速收集、反馈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前期决策快速纠偏,以更好地接近真理。决策环节要注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完善容错免责机制。一旦作出正确、有力的决策,执行环节须强化责任落实,对不敢干、不会干、不能干,换花样、搞变通、打折扣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建立健全衔接有序、知责尽责的政策协同机制。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一季度经济已造成不可避免的短暂冲击。财政、金融、卫生、交通、人社、工业信息化等部门纷纷出台政策,支持抗击疫情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系统论和信息论,只有各个子系统充分协同,才能够产生“1+1>2”的效果;信息传递链条越长,末端失真概率越高。建议进一步发挥各级领导指挥机构作用,强化各领域顶层设计,确保各项政策平滑衔接、形成合力;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尽早启动应急研究,做好政策储备,加强政策合法性审查;靠前指挥,减少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精准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建立健全调集迅速、保障有力的资源动员机制。资源是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砝码。资源动员包含多重范畴,首先是经济学范畴。截至2月23日,各级财政已安排疫情防控资金995亿元,目前疫情拐点尚未到来,后续支出将继续扩大。再加上物资生产企业、社会捐赠款物等,巨量物资的动员必须有相应的科学机制来保驾护航。其次是社会学范畴。众志成城是我国组织动员能力的基本价值取向,也是打赢一场人民战争的充要条件。各级政府将党的意志迅速向民众渗透,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是实现资源全面动员的内生动力。最后是政治学范畴。我国政治动员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确保处置效率和结果的根本保证。

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正面导向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对于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社会共识度、实现资源均衡化等具有重要意义。现在是自媒体时代,倒逼各级管理者必须更加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时效性。危机来临时,每个社会成员都会自发产生信息心理需求。管理者必须及时、坦诚发布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也能最大限度获得谅解和支持。二是专业性。通过公布信息,努力消除公众专业知识上的信息不对称,使其掌握应对危机的知识、提高主动防控的意识、形成随时备战的能力。三是真实性。危机来临往往伴随各种谣言,要密切监测舆情,及时发布针对性信息以正视听,安抚社会情绪,使公众与危机处理各方形成正反馈。

建立健全全面覆盖、贯通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如前文所述,应对危机需要海量资源。如何确保资源分配、使用过程的合理合规,始终是一个重大课题。特别是对社会捐赠款物,如果管不好、用不好,伤害的是全体国民崇德向善的传统价值观,这有很多前车之鉴。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物资分配中,仍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引发高度关注和质疑。在公共危机事件处置中,应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专职监督部门作用,加强对物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及时揭示分配不公、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甚至贪污侵占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和人员。同时,还要把专职监督与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建立健全理论创新、法规保障的经验升华机制。2003年“非典”之后,政界、学界、商界等都曾做过不少反思和检讨,但遗憾的是,相关经验和研究成果得到升华、固化并纳入法治体系的并不多,这一定程度上也给此次疫情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每一次公共危机事件都应该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重要契机。应坚持依法治国方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启动立法或修法程序,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危机处置和防控法律体系;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升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意识,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聚焦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对伤医扰序、隐瞒谎报、制售伪劣、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公平正义、互利共赢的国际合作机制。当今世界,一国公共危机事件极易对全球产生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国及时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正是因为中国采取了前所未有和世所罕见的防控措施,在有关国家的共同努力下,才有效防止了疫情大规模全球蔓延。截至2月15日,全球共有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领导人专门发函致电中国,表达对中方的坚定支持。此次疫情必将成为我国推动国际卫生合作的一次重要机遇。应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坚持多边主义,加强与专业国际组织、多边合作机构的沟通,强化信息共享、技术支持、外交协调、政治对话等多层面合作,深化互信,增强相关措施的同步性、一致性,大力推动全球卫生治理。

新冠肺炎疫情尽管发生在公共卫生领域,但它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危机一旦扩大化,包括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市场风险、经济风险等在内的各种风险与挑战将互相交织,给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创,上升至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层面,很可能会影响到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历史经验证明,每一次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往往成为推动新政策的“机会之窗”。美国学者奥古斯丁在《危机管理》中指出:“每一次危机本身既包含导致失败的根源,也孕育着成功的种子。”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既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重大挑战和考验,同时也提出了新时代公共危机管理的重大命题。公共危机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需要以本次突发疫情为契机,在疫情大考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危机管理意识、完善危机管理机制、提升危机应对能力,推动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王波,潍坊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