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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当代启示

马克思主义认为,幸福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这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题中之意。马克思主义是带领无产阶级走向幸福的理论,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深刻内涵有助于我们找准新时代幸福的本质,打造充满幸福的和谐社会。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三重逻辑

幸福是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满足人的需求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幸福的社会必须要正确对待人类生存需求的正当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反应在现实生活中则体现为物质条件与精神生活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生活是人们走向幸福的必要基础,否定了“只有摆脱物质的枷锁才能走向精神丰盛”的宗教哲学理念。首先,人的存在是物质的,人类社会必须与其他物质展开交换才能继续存在。马克思在解答社会存在性的问题时曾谈道,“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无动于衷”,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并没有将物质与幸福割裂开来,而是认为只有满足人的物质需求才能为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奠定基础。其次,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是相互促进的,物质创造并非仅为维系人类生存,同时还能激发人类对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的追求,最终促使人类摆脱纯粹的动物式“物质需求机能”,从精神的高度来实现自我。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一种既强调物质生活基础,又以精神生活为追求的复合性幸福观。

劳动是创造幸福生活的唯一手段。马克思指出“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唯一源泉”,意识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转化为客观物质存在。因此,要想达成幸福的人生目标,就必须要把坚持不懈的努力作为唯一途径。在社会生活中,劳动不仅创造了满足个体生活所需的物质条件,同时也实现了个人的精神价值,若停止了劳动,个体就将逐渐被社会排斥在外,失去赖以生存的物质、社会环境,最终走向灭亡。通过劳动个体最终将能动地完成社会化过程,融入社会群体当中,实现高层级的精神需求。另外,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表明人类社会的幸福程度与人类的整体劳动息息相关,劳动能力就是人类创造幸福的能力,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升,人类创造幸福的能力也将逐步提升。

个体幸福与社会幸福相辅相成。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个体幸福组成社会幸福,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可见,个体具有鲜明的社会属性,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个体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创造物质财富、满足自我精神需求的行为也就是推动社会发展的行为。从这个角度看,个体的幸福组成了整体的社会幸福,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也为实现更高层次的个体幸福创造了新的条件,个体幸福与社会幸福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

目前我国居民对幸福感有强烈诉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幸福感也得以显著提升。但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越来越广泛、越来越丰富,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社会矛盾逐渐凸显,阻碍了居民幸福感的持续提升。一是理性幸福观的缺失降低了居民的整体幸福感。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升与互联网的普及,多元文化并存格局已经形成,人们对于幸福的体验与感知受多种不同文化因素的影响。在缺乏主流幸福观的引导下,人们对于幸福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容易滋生拜金主义、物质至上的负面思想,进而陷入盲目追求个人物质需求的怪圈,忽视了精神需求。二是发展不均衡引发了部分群众的心态失衡,折射出了社会公众对幸福缺失的焦虑。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对社会公众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刺激,部分公众陷入了非理性的价值迷茫之中,忽视了已经获得的丰富物质条件。三是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激发了崇尚自然、返璞归真的生活需求,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也阻碍了社会公众生态幸福感的提升。生态危机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我国也面临着水污染、大气污染、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生态问题,社会公众的绿色生活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四是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治理的诉求不断高涨,公众在网络中正在尝试通过多种路径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然而在新媒体环境下,一些片面化、碎片化的信息对社会公众的心态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刺激,削弱了公众的理性社会心态。

以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提升公众幸福感

厚植幸福文化,培育正确的幸福观。一是要加大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传播,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夯实幸福文化基础,引导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提炼幸福生活的要点,以正确的方式谋求个人幸福,实现社会幸福。二是要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关于劳动的价值意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提倡的勤劳奋斗精神结合起来,巩固幸福文化的理论基础。劳动是走向幸福的必由之路,要将辛勤劳动的观念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之中。三是要以文化自信为着力点,树立正确的文化价值导向,避免社会心态走向消极的一面。要想实现更深层次的幸福就必须脱离低层次的物质消费需求,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精神食粮。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对社会公众的价值引领作用,塑造正确的幸福生活理念。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巩固幸福基础。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哲学逻辑中可以发现,物质生活是幸福的基础,提升社会公众的幸福感绝不能忽视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一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政府部门还应理性刺激经济发展,制定合理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培育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为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幸福生活提供公平公正的平台。二是要坚持改善民生,关注人民群众的诉求焦点,从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入手,解决阻碍公众幸福感持续提升的关键性问题,让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三是要正确把握人民群众需求的变化规律,实现幸福感的转型升级。随着物质与精神文明的逐步升级,幸福的标准也在不断提升,必须立足实际,加大创新改革力度,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幸福需求。

(作者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①孟万金:《构建中国特色世界视野的马克思主义幸福教育观——兼论幸福教育基本标准》,《中国特殊教育》, 2017年第1期。

②张晓明:《马克思幸福观的内在逻辑与现实意义》,《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 2017年第6期。

③孙民:《论马克思幸福观的历史唯物主义向度》,《贵州社会科学》 , 2017年第6期。

[责任编辑: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