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11月16日,由人民日报社指导,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国家治理周刊、人民智库、人民论坛网共同主办的“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19国家治理高峰论坛年会”在北京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召开。本届高峰论坛课题合作单位为北京华夏文化交流促进会。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在会上做了精彩发言,以下为发言内容。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发言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今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这一重大命题作出了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21年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49年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最突出的感受是,全会非常强调我们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完善、成熟、定型。经过70年艰难的探索实践,今天我们终于可以明确提出再经过若干年的奋斗,我们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也可以“定型”了,这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在破解人类千古难题方面迈出了历史性、关键性的一步。
今天我谈四个方面的学习认识和体会。
第一,古往今来任何政权都追求长治久安,在寻找长治久安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方面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这是数千年来人类坚持不懈的追求,也是人类尚未破解的千古难题,是一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顶级命题。这是比发展经济、发展民主、建设法治等更难的历史和时代课题。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也一直在探索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案。1947年在延安窑洞毛泽东主席与黄炎培先生纵论历史周期率,1949年他提醒全党“进京赶考”。1980年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992年他在南方谈话中又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也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后,2012年12月习近平同志第一时间拜访民主党派中央,再次重温当年毛泽东、黄炎培对话,提醒全党这个历史命题和时代课题尚未破解,必须破解,需要我们继续努力。这样有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这六年来大刀阔斧的改革、反腐以及各方面的制度建设,一直到刚刚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可见,我们党从建立政权之初就意识到并提出这一重大命题,一直没有忘记,并不断寻找破解这一千古难题之道。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这一决定就是中国共产党经过70年的艰难探索提出来的答案,是中国共产党人破解这一千古难题的方案。
第二,讨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个参照系。其一,中国古代的治理体系。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中华民族从夏商周开始,到秦始皇实现第一次实现“大一统”,一直到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在这数千年里,治理时间超过200年的朝代有多个,其中必有完善的制度、发达的治理体系和较高的治理能力,有其内在逻辑和道理,否则不会延续如此长时间。比如伟大的时代都有一部完善的法典,从春秋时期郑国的刑鼎、到《秦律》,一直到《大清律》,其中历史的传承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智慧和治理体系并非都是糟粕,这是我们今天植根中国大地、研究破解这个千古难题时应该寻找的历史资源。第二个参照是近现代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成果,主要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这方面作出的探索。英国1689年君主立宪以来,其制度和治理体系已经稳定运行超过300年,美国宪法1789年生效以来,也已经超过200年。有些制度定型后,例如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一直被批评不够民主,但是200多年来美国人一直坚持这个制度不动摇,很少听到要“改革”、要“民主化”的声音。当然现在他们的制度和治理体系都发生了很大的问题,未来如何演变值得观察。我们绝对不会照抄照搬他们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但是其中的经验教训是可以借鉴的。可见,中西方对破解这一千古课题都进行了很多探索,我们总是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寻求历史的灵感和当代的答案。
第三,从新中国宪法的变迁看中国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完善定型。宪法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法律载体,从宪法变迁可以看到一国制度和治理体系成熟完善定型的情况。英美宪法300年、200年基本维持不变,是他们制度体系成熟定型的法律体现,也是他们先后成为世界强国根本的制度保证。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制定的《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临时宪法,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立宪尝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制定了新中国正式的《宪法》,1975年四届全国人大和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尽管叫做“修改”,实际上是重新制定,1979年、1980年又两次对1978年宪法进行修改。1980年党中央决定对1978年宪法再次进行全面修改,经过两年时间,完成了这一旷世工程。但是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以来,我们坚持一部宪法不动摇,再也没有制定新宪法,已经37年了,与第一个30年制定四部宪法形成鲜明对比!有人问40年中国法治建设最大的成就是什么,我认为就是再也没有制定新宪法,让一个民族世世代代坚守一部法律不动摇,把权力始终放到宪法的笼子里边,这很不容易!这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越来越成熟、完善,我们越来越有自信;也说明我们党治国理政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依赖宪法治国理政,真的开始走向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既是40年来改革开放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体现,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政治稳定是取得一切成就的基础。而政治稳定又有赖于宪法的稳定,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一国坚持一部宪法时间越长,其政治稳定就越来越依赖宪法稳定,宪法对政治稳定的保障作用就越显现。
当然37年来,在保持宪法稳定、权威、连续基础上,我们与时俱进,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改,这是必要的,因为毕竟我们的制度、治理体系还远未成熟,离定型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37年宪法实践探索也已经形成了很好的模式,即不再制定新宪法,而是采取修正案的形式把体制改革、制度实践已经成熟乃至可以定型的内容,通过修改宪法补充进去,一举两得,既体现了改革精神,也维护了法治和宪法的权威。
1982年宪法体现了一部现代宪法所应该具有的所有元素,从人民民主、人权保障、财产保护、法治、权力制约监督、基层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和“一国两制”、宪法实施监督等等,为“中国之治”提供了最根本的制度框架和保障,值得我们世世代代珍惜并尊崇遵守。今后我们仍然应该坚持这一模式,即在保持宪法的连续性和权威性前提下,及时把改革成果制度化,通过修宪或者释宪上升为宪法规范,使之定型。我相信,只要我们继续坚持这一部宪法不动摇,50年不变,100年不变,200年乃至更长时间不变,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一定能够实现。
第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和重点在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也就是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的第二、第三和第四这三部分。过去我们讲了很多,但是如何实现三者统一,《决定》提供了明确的方案。我们需要根据《决定》的精神和内容,进一步深化、细化,坚决贯彻落实。
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成立于2014年秋天,其宗旨就是对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贡献。五年来,我们对此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研究,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我们希望乘着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东风,继续发挥大学学科齐全、人才汇聚等多方面优势,与大家一道,就如何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学术支撑,发挥好智库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