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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回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能

【摘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开展,乡村发展亟待注入新鲜血液。近些年逐渐扩大的“农民工回流”潮正好能够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妥善应对“农民工回流”,拓宽返乡农民创业融资渠道,加强对返乡农民的扶持和培训,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回流”  乡村振兴  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大量涌向城市,为城市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导致经济发展缓慢,“空心村”现象比比皆是。在新时代,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返乡就业。自2013年起,在政策支持、竞争环境、身份差异感等因素的影响下,“农民工回流”趋势明显,且人数不断增多,这一现象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那么,国家和各地政府应如何应对“农民工回流”?如何利用这一趋势促进农村发展?成为目前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当前“农民工回流”趋势不断扩大,且非自愿回流比例较大

农民工回流规模扩大。近些年,我国城市建设步伐放缓,“农民工回流”现象开始显现,并呈现逐年出上升趋势,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民工荒”。自2013年起,“农民工回流”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在安徽、湖北、四川等农民工外流大省,回流现象更加明显。湖北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湖北省流入人口157万,同比增长8万人;四川省统计局数据也显示,2017年从省外流入成都的常住人口数量高达46万人,流入绵阳常住人口10万人,流入广元、泸州、德阳等地常住人口均超过5万人。回流现象明显,并逐渐趋于稳定。此外,其他省市也均存在“农民工回流”现象,规模依然在持续增加,增速高达20%左右。

农民工回流以中年群体为主。鉴于农民工外出务工时普遍年龄较小,在城市打工多年之后,年龄已经增长,回流时普遍集中在40周岁以上。由于外流多年,大部分农民工已经娶妻生子,但由于城市压力过大,选择回乡生活。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0周岁以下“农民工回流”比例为22%,40周岁至45周岁比例为67%,45周岁以上比例为11%,中年群体成为“农民工回流”的最主要群体。

农民工非自愿回流占比较高。“农民工回流”分为自愿回流和非自愿回流,其中,非自愿回流是指在受到城市生活困难的外在影响下,如由于家庭、子女教育、养老等问题,被迫选择回乡发展。现阶段,多数农民工都属于非自愿因素回流,占比约为70%,仅有30%的农民工属于自愿回流,两者比例相差一半之多,说明当前“农民工回流”整体上属于非自愿现象。

“农民工回流”受到政策支持、竞争环境、身份差异感等多种因素影响

国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随着我国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度提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促进农村发展的积极政策,比如,取消农业税、粮食直补、最低价收购农产品等,这些政策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随着这些政策落实,农民工也逐渐感受到国家优厚政策对于农村发展的支持,也希望能够从发展政策中得到好处,于是决定回乡创业,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形成“农民工回流”现象。同时,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诸多企业选择在农村建厂,为农村创造出大量就业岗位,并且能够提供较高的薪资待遇,农民工返乡也能拿到与城市相对等的薪酬,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回流”。

城市竞争环境日益激烈。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建设脚步放缓,导致城市就业岗位收缩,岗位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同时,随着科技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城市对于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民工在专业技能、文化素养方面均处于劣势,容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此外,机械自动化以及未来的人工智能使很多岗位能够被取代,压缩了农民工就业空间,更加剧了“农民工回流”现象。与此同时,房价、物价的不断上涨,生活成本的不断提高,也使得很多农民工考虑回归乡村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城乡身份差异难以认同。一直以来,乡村社会可以说是“熟人社会”,而相反,城市发展越来越现代化、国际化,强调用科学说话、依流程办事。两者在观念上有着巨大差异,导致习惯农村生活的农民工很难融入到城市生活,也不愿意扩大自己的交际圈,久而久之形成“城市居民”与“农民工”两个相对独立的生活群体。同时,由于部分农民工生活习惯、文明素养薄弱,导致部分城市居民存在歧视农民工的心理,甚至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此外,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农民工在城市中较难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医疗及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导致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始终存在距离感、差异感,并无归属感。种种身份差异,使得农民工萌生回乡念头,这一点也是“农民工回流”现象不可忽视的原因。

善用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扶持培训,使“农民工回流”为乡村发展提供机遇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在新时期,我们党全面分析“三农”工作形势,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积极鼓励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鼓励返乡人员利用自身优势和技术,根据当地市场需求,采取全新理念、全新技术、全新渠道,充分利用乡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乡村经济繁荣。同时,要求创业农民积极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尤其是涉农产业,应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产业链条,以龙头企业带动乡村振兴,为乡村就业创造更多岗位。当地政府应根据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成果给予补贴,鼓励“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此外,随着“互联网+”时代来临,农民工返乡创业应充分利用网络渠道,如开设农产品淘宝店铺,实施农产品网络销售,借助网络销售扩大市场范畴,实现收益增长。

拓宽创业金融融资渠道。农民工返乡创业离不开资金支持,长期以来,涉农贷款审批严格、放款量较低,无法满足农民创业需求。当地政府应积极制定涉农贷款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向涉农贷款业务倾斜,根据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投入的资金数量,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标准,切实让农民创业得到更多金融支持。同时,地方政府应设立涉农小额贷款基金,用于扶持返乡农民工创立小微企业,并在贷款利息、贷款年限上适度放宽,减轻返乡农民工创业压力,也可以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创业农民工的税收压力。此外,当地政府还应创新金融担保体系,由于返乡农民工创业初期较为困难,缺少相应的抵押财产,应由当地政府出面担保,提高农民工抵押担保成功率。除此之外,当地政府更应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对市场前景良好、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采取合作经营方式,不仅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更可以在土地、厂房、荒山等资源方面给予适当支持,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成功率。

加大返乡培训力度。农民工虽然在城市发展时间较长,累积了一定的经验和技术,但基础文化素养和技术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地政府应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培训工作,尤其要做好基础文化素养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促进返乡农民工向新型农民转变。基于党中央《“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将培养2000万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农民工就是新型职业农民的首选群体。当地政府应利用农民培训班,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创业政策培训、创业技术培训,确保返乡农民工全面了解国家创业优惠政策,并根据返乡农民工选择的创业方向,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此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应及时向农民工传递最新的市场资讯,防止出现信息闭塞,并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法律咨询、税务咨询等相关服务。

(作者为成都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2012年度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应对我国社会城镇化趋势的心理学研究”(项目编号:CSXL-122005)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吴艳文、李蓓蓓:《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农民工回流问题探析》,《理论导刊》,2019年第3期。

责编/谷漩    美编/于珊

[责任编辑:谷漩]
标签: 动能   农民工   振兴   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