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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派驻监督的实践与创新

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推进实施,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派驻改革精神与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彰显派驻监督优势

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督促全市环保系统和园林系统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单位的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组聚焦政治监督这个主业主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了派驻监督的优势。

一是发挥纪委监委指派权威的优势,有效推动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主业就是督促抓好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驻长沙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一以贯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效推动驻在部门加强反腐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

二是发挥熟悉驻在部门业务的优势,瞄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加强监督检查。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借助熟悉驻在部门的行业特点、权力事项、业务流程优势,不断摸清驻在部门廉政建设风险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财务管理、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环保专项资金监管、环境执法监察、环境监测等风险事项),并确定风险等级,对党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派驻监督工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强了对全市环保、园林系统内项目规划审批、财政资金分配、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以及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是发挥“哨兵探头”专责监督的优势,紧盯“六项纪律”实现抓早抓小。派驻纪检监察组具有既监督又执纪的优势,通过对驻在单位的日常巡查、督查调研、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措施,能做到及早发现驻在单位的腐败问题和违反“六项纪律”的行为,并能做到及时处置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抓早抓小、长期坚持、不断巩固、持续深化,保证党的领导有力有效体现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生动实践,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二、立足监督专责,突显监督执纪效能

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这个关键定位,以监督责任的履行到位促进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构建全面监督体系。

一是组织廉政学习教育,开展好“预防监督”。纪检监察组拓展学习平台,通过廉政书籍、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内部网站、培训课堂、会议会场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丰富学习内容,通过研读《监察法》与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交流学习方法与工作思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干部廉政思想防线;带领纪检干部深入深圳、杭州、南昌等地调查研究,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新任务,提升派驻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总结了宝贵的经验。

二是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好“日常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真正做到坦诚相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统一部署,狠抓节日节点,不定期督促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和“纠四风”行动,坚持节前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节中组织专门力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节后及时总结提升,及时对党员干部的不当行为下发通报,予以警示和训诫,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三是精准“把脉画像”,开展好“重点监督”。纪检监察组通过建立部门党风廉政工作台帐、排查和防控廉政风险,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监督,实时掌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制度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大事项监管不精准等问题,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或提出监督建议等形式要求限时整改,实现精准“把脉”;在“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要求驻在单位增加问题查摆环节,查摆问题有重点内容、有表现及事例、有原因剖析,真正做到了“画像”准,监督严,整改实。

四是发挥“头雁效应”,开展好“关键监督”。领导干部重权在握,行为世范。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才能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带动单位整个系统作风建设的根本好转。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通过参加局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对会议内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通过查阅党组班子成员履职纪实手册、提出作风建设相关建议等,促使驻在单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是立足岗位职责,开展好“专项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进驻以来,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围绕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呈现的突出问题,严守监督职责,开展了系列的专项监督。如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进行“三重一大”专项督查、持续开展“红包礼金歼灭战”、深入推动“提篮子”问题专项整治、办公用房面积督查、纠治“四风”明察暗访、清理公职人员违规经营、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等,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形成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六是聚焦关键环节,开展好“嵌入监督”。在落实长沙市纪委监委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环保系统的关键业务环节、关键业务部门,主动“嵌入”、深入监督;积极推动市环保局出台《询价采购管理办法》,减少廉洁风险,防控不正之风,暂停或叫停不合政策法规的招投标项目,对重大招投标项目进行廉洁风险评估,督促局办公室建立招投标代理公司库,杜绝熟人社会、领导招呼、权力任性行为,保障招投标领域的公平与公正。

七是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开展好“破窗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从严治党的最前面。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严管不护短,严控“小”问题,严查“小”线索,宁可多费功也要常提醒,对该函询的及时函询,对应立案的早立案,做到不开“天窗”不留“暗门”,不姑息不破规,让“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效果发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传递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约束,严守党的规矩和纪律,在严格常态的监督下用权,做到警钟长鸣,不逾越党纪“红线”。

三、聚焦从严治党,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的要求,在开展精准监督、强化执纪问责、探索履行监察职能等方面下功夫,监督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是统筹协调配合,“两个责任”得到压实。驻局纪检组创新落实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围绕2013年至2018年近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五个一廉政体检”活动,即:对单位进行一次民主测评与测试、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调查、对党务和财务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性大检查、党组织向纪检监察组进行一次集中汇报、纪检监察组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专项反馈。通过检查,全方位掌握单位政治生态,认真查摆在管党治党、体制机制、招标工程、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各单位对症下药,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通过督促推动局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坚持“关键少数”以身作则、示范带动,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执行情况,如实填写《“两个责任”履责纪实手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运用谈话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对干部严管厚爱。党组与纪检监察组坚持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在思想认识上“同心同德”,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上“同频共振”,在组织推动上“同向发力”,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政治生态得到净化。自派驻以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共接到信访举报件26件。对此,严格按照分级管理、限时办结要求,启动初核案件9起,立案调查8起,严肃查处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针对今年中央巡视组交办件,关于反映原下属二级机构部分人员长期私占国有资金等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监察组攻坚克难,创新高效地完成了调查处置工作,对161家企业进行调查取证与实地走访,最终查明事实原因,对5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对4人进行提醒谈话,追回与退缴环评款项56.95万元,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通过通报典型与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做好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净化了全系统的政治生态。

三是严肃追责问责,担当作为得到促进。在推动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中,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市环委会办公室组成暗访督查组,对全市50多个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共计发现25个问题,现场交办13家责任单位,并将有关问题线索上报市纪委监委;在今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中,派驻纪检组与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督办问责组,分组联片,对全市38个重点交办信访件开展督查督办;对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案件中涉及“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与追责,涉及20人次。在开展全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整改中,监督驻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严肃问责处置,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安排专项资金”的责任部门及相关个人进行追责。

四是推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逐渐形成。以“作风建设推进年”为抓手,全力推进廉洁文化特色活动转作风。市环保局机关制订下发了《2018年长沙市环境保护局“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了“学习不够、能力不足,纪律松散、作风不严,工作不实、执行不力,党性不强、不敢担当,状态不佳、形象不好”五大类作风问题,通过深入查找单位(处室)和个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整改落实,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和干事创业环境;同时,狠抓专项整治,推动全系统转变作风。今年以来,驻局纪检监察组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节点,对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持续开展收送“红包礼金”歼灭战,全市环保、园林系统单位强化自查自纠,共查出违规资金248051.45元,上交款项248051.45元,涉及510人次;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71平方米,涉及14人次。

(湖南省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向建州)

[责任编辑: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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