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低效企业退出市场
李稻葵 全国政协常委
现代市场经济必须有良好的新陈代谢,即新企业进入快,低效企业退出也要快,否则将导致供给质量低下。如何推动低效企业的快速退出始终是个难题。
当前,中国实体经济中低效企业(包括“僵尸企业”)数量多,涉及的债务水平高,退出的进度慢。根据调研,提出以下建议:
在中央层面成立企业退出基金。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交给地方政府,专门用于安置企业退出过程中职工的工资、福利、安置,鼓励地方政府直接推动低效企业的退出。
正面激励商业银行。要求它们每年处置一定比例的不良资产,不是以新增贷款的方式把不良贷款重新化为正常,而是真正的重组或者破产。建议银保监会直接对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量进行考核,灵活处理相关银行工作人员的贷款考核。
打破企业间的互保“怪圈”。建议对不良贷款历史上的互保条约原则上消除,打掉资产重组的“拦路虎”。
树立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退出案例典型。由银保监、法院、地方政府协同商业银行,认真处置若干案例,树立典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