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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意蕴(3)

——赴诸暨蹲点调研报告

三、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处理好五个关系

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进而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的浙江元素,需要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五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党政推动与发动群众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党政推动,是“枫桥经验”的政治优势;发动群众,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现代社会,善不善于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是衡量党委、政府社会治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千难万难,发动群众就不难。诸暨的实践表明,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坚持党政推动与发动群众相统一,既确立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地位,又突出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两者相得益彰、不可或缺。

(二)正确处理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求实效、谋长远,求的不仅是一时之效,更有意义的是求得长远之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能就事论事、不能就化解矛盾而化解矛盾,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好社会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为长效机制,更好地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当前,特别要从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问题入手,瞄准要害、精准发力,切实把风险防住、把漏洞堵严、把短板补齐;更要总结固化成功做法,建立完善科学治理、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在创新制度、健全机制中丰富“枫桥经验”的内涵。

(三)正确处理压实责任与鼓励担当的关系。落实社会治理各项措施,需要明晰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追责清单,形成社会治理领域的责任链。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最大限度激发基层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变“他觉”为自觉,变被动履职为主动担当,防止把层层压实责任变成层层转移责任、层层推卸责任。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更加注重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鼓励和支持基层大胆实践、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努力提升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正确处理培育典型与面上推广的关系。调研中,我们欣喜地看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已在诸暨全域全面推开,各级各部门在相互学习借鉴中不断完善,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但从全省面上看,一些地方仍然存在重典型培育、轻典型引路,重“点”上包装、轻“面”上推广等倾向,影响了社会治理的效能。培育典型不容易,由点及面更困难。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本着“抓培育、树典型,抓推广、促提高”的思路,既注重培育、造就一批重量级社会治理工作“盆景”,更注重加大面上复制推广力度,努力变“盆景”为“风景”,聚“风景”为“全景”,真正使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遍地开花。

(五)正确处理基层治理与地方发展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些年,诸暨市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牵引,在保障民生的过程中预防化解矛盾,以社会治理的成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同步推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同步提升的良好局面。诸暨的实践启示我们,抓基层治理不能就事论事,要把基层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能单打独斗,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起来。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把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把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放到“两个高水平”建设大局中去谋划,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为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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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驰
标签: 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