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推进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基层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上来,也要切实把那些“为官不为”的干部调整下来。
推动量化评价尺度,“无为”就“无位”。要以实绩为导向。没有实绩就意味着无作为,要通过日常管理即时研判、年度考核重点研判、分领域专题研判、换届前后集中研判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优劣情况。要注重在一线考察干部,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工作中考核了解干部,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可靠依据。要突出精准科学。要确实将那些忙忙碌碌装样子的“承平官”、遇事找捏词的“滑头官”辨别出来,可推行反向谈话和反向测评,由干部群众选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经组织部门鉴定坐实后,由党委作出干部调整。
突出行为效果导向,“无功”就“问责”。要明确“下”的标准。要有规范的评价标准,特别是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认定标准,要在中央规定的情形进行细化拓展,可适当增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脱贫攻坚等具体情形,划出“下”的“硬杠杠”。要突出动态性。要不仅仅满足于其曾经所取得的成绩量,应从成绩中判断其是否敢于尝试、勇于创新,避免将成绩局限于暂时的“成功”,而“误伤”成长潜力良好的干部。当前有的干部满足于自身的一点小成绩,自称“中庸”,要坚决警惕这种“甘居中游”的想法,对完全缺乏创新勇气、害怕试错的“中庸”型干部要果断替换。
强化常态监督管理,“无思”就“让位”。要加强日常监督。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干部谈话提醒和函询诫勉、经济责任审计、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以及巡视等制度的完善,推动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整合各类信息,并将干部“下”的标准设置为具体条件纳入数据库,防止干部应下未下。要常态动真碰硬。要注重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以“下”的压力增强干部干事的动力,在关键时刻表现差、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