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原创精品 > 成果首发 > 正文

如何实现互联网医疗市场化法治化

核心提示: 互联网医疗是互联网在医疗行业的新应用,表相为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与传统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而其本相只不过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种面向、一种选择、一种路径、一种尝试,是在分享经济时代对传统医疗服务的一种改造和创新。为了平衡互联网医疗的市场性与公共性,使之健康发展,需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重视政府管制改革在互联网医疗市场化和法治化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从科学推进简政放权和合理规范“放管服”两个维度有效有序实施,充分释放制度变革与体制改革对互联网医疗发展的促进动能。

陈兵,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法治经济理论与实践、竞争政策与法律。主要著作有《简政放权语境下政府管制改革的法治进路——以负面清单为突破口》《汽车行业价格垄断协议违法性认定与法律治理》《反垄断法实施与消费者保护的协同发展》《论我国现阶段反垄断法实施重点——以美国经验为参照》等。

我国作为全球互联网用户大国,截至2016年12月,网民规模达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超过亚洲平均水平7.6%。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到6.95亿,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5年底的90.1%提升至95.1%,增速连续三年超过10%。网民上网设备进一步向移动端集中。移动互联网与线下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并推动消费模式向资源共享化、设备智能化和场景多元化发展。①由移动互联网塑造的社会生产生活形态进一步加强,政企服务多元化、平台化、移动化步伐进一步加快。②尤其是在公共服务类应用发展领域,伴随“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包括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网络约租车以及互联网慈善等公共服务业得到了高速发展,聚积了巨大的公共服务资源和数据,为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结构改革提供了极佳的运行平台,这对于缓解我国公共服务领域长期存在的有效供给不足的现象提供了有益的解决方案。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对现行管制理念与模式的严峻挑战。如何做到科学健康的发展与合法合理的管制之间的平衡,实现“互联网+”公共服务业的有序、有轨、有效运营,避免公共服务业在互联网之地的脱序驰骋,以及由此引发的无轨之祸对公众利益、行业利益以及国家利益之侵害的风险,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互联网已从起初作为信息获取的渠道——随着技术变革而衍生出的第四媒体,历经了门户网站时期并演变至虚拟社会的构建,及至互联网平台时代的发展历程。③互联网已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社会生产生活的工具而存在,其俨然已发展为一种社会文化和秩序,成为链接和融合市场、政府及法治为一体的多维结构空间,正在努力形塑一种新型的网络社会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治理方式。互联网及其文化之于个体和群体、国家和社会的意义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具体到本文拟讨论的互联网医疗问题更是如此。互联网与医疗事业的融合已从“物理结合”升级为“生化反应”,互联网应用于医疗事业改革的影响会成级数放大。加上,当前医疗改革本身之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意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给和公平享有成为当下社会各界民众共同关注的话题。党和政府对医疗改革与创新的顶层设计和底层举措直接关系到转型期的社会稳定与民众福祉,必须慎之又慎,虽亟勿躁。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医疗的崛起在给深化医疗改革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医疗活动的创新和发展提出了前所未遇的挑战,互联网医疗切记冒进。④为此,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近三年来对该问题的关注与研究明显增多。相关注意力和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医疗的内涵外延、市场应用、技术管理、政府监管以及域外经验评介上,研究者多站在医疗改革和互联网接入层面予以探讨,很少有学者从法治维度系统谈及互联网医疗发展亟需破解的体制、机制等制度难题,尚缺乏对顶层设计和底层举措的贯通性思考,致使对互联网医疗问题的研究视阈过于狭窄,主要集中在医疗管理领域。这直接影响到对互联网医疗发展过程中核心问题的发现与解决,客观上限制了互联网医疗向更广范围内和更深层次上的行进步伐。

故此,本文拟从互联网医疗的现状分析入手,讨论互联网医疗发展的可能方向和遇到的现实问题,从市场和法治两个维度解读影响互联网医疗发展的关键要素,其核心都可归结于现行管制模式,主张通过深化管制改革来推进互联网医疗行业的市场化与法治化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下互联网医疗的表相与本相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国家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重大决议和文件,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实施方案。《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及协同性。其中强调了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⑤在此背景下,具化到本文所讨论的互联网医疗问题,事实上可以理解为是在以市场为第一性和政府为第二性的驱动下展开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在医疗改革领域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验与创新。政府主导和市场创新相结合,政府的政策法规在哪些层面约束市场秩序?又在哪些情形下帮助市场应变困局?转型期的制度相对于互联网医疗来说需要重点体现的是包容性还是限定性?这都需要立足互联网医疗本身的特性切实探讨。

互联网医疗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是伴随“互联网+”行动计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贯彻落实而新兴发展的,是市场与政府共同催生的结果。如果说“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是源自互联网经济下市场自身发展的需要,那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则更多源于党和政府面对转型期重大社会民生和机制体制矛盾问题的考量——医疗体制改革在我国的第一推动力为政府,互联网与医疗的跨界融合在我国是典型的市场与政府的共生事物,需要两者之间的密切配合。⑥医疗是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行业,其行业特性明显。新中国成立以来,优质医疗资源不断向一线城市和省级城市集中,医疗资源的公平性问题始终是社会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互联网医疗市场的创生无疑是打破医疗行业壁垒的一次新机遇。与此同时,在市场与政府互动下的互联网医疗则更需要法治予以确认和保障,法治理应成为市场与政府关系平衡的安全阀和助推器。故此,互联网医疗在我国的发生与发展离不开市场、政府、法治三者的联动,其中政府是关键,市场是平台,法治是保障。只有清晰地认识到互联网医疗在我国应用的现实场景,才能准确解读当前互联网医疗的表相与本相。

互联网医疗的表相:互联网与医疗的跨界融合。互联网医疗作为当前热门领域之一,在近几年取得了飞速发展,成为推动医疗服务体系创新的新兴力量。⑦2015年被看作是互联网医疗的爆发年,各类应用层出不穷,网上预约挂号、可穿戴设备的应用、远程诊疗会诊、药品配送等方方面均获得突破,互联网医疗一时间成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方向。⑧但是,作为新兴事物,互联网医疗的发展必须经历市场的洗礼。动脉网研究显示:2011年至2016年5年间,国内共有1134家“互联网+”医疗企业诞生,分布在健康保健、寻医问诊、专科服务、医疗信息化、生物技术等领域。5年间,获融资的企业为533家,其中已死亡的企业为66家,兴业死亡率大致为12.38%。互联网医疗企业数量虽多,但因行业竞争激烈,获得快速发展的企业不多。互联网医疗经过快速发展,正迎来“退烧”后的持久良性发展。⑨此时,正是认真细致审视互联网医疗现象的最佳时机。

互联网医疗是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在医疗行业的新应用⑩,是线上线下互动的医疗服务,⑪呈现为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与传统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的新型业态。⑫随着互联网与医疗服务的进一步融合,我国互联网医疗的服务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信息服务、健康咨询、在线诊疗和药品交易等四部分,与之相配套的技术平台和支付平台也构成了互联网医疗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互联网医疗正在被描绘为一个“跨界+闭环”的完美故事⑬,即将互联网所具备的线上强大的数据信息功能与医疗机构所具备的线下医疗资源,以及巨大的线下医疗需求,通过互联网平台运用实现线上线下资源需求的有效配给,以满足线下患者的医疗需求。可见,互联网医疗主要表现为一种互联网市场经济下的医疗服务活动,介质是互联网,参与主体除了传统医疗服务中的患者、医院、医生外,还加入了平台经营者和提供者,互联网平台的应用构成了互联网医疗的典型特征。故此,对互联网医疗的描述与评价,从表相上看,应该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等概念和技术在互联网医疗中的运用。互联网医疗发展的重点方向应为网络信息技术对传统医疗服务活动的改造和创新,其发展的瓶颈和亟需应对的问题亦在于理顺互联网与医疗服务的有效接入,并由此加强对平台企业在医疗服务中的监管,保障互联网医疗活动的合规运行,其着力点似乎落在了互联网平台之上。

规范线下医疗行为的《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系列政策补充性文件,保证了医疗活动中主、客体清楚以及权责基本清晰,而互联网这一介质的进驻,使得主、客体关系和权责关系均发生转变。例如,执业地点的界定、“亲自诊疗”行为的判定、远程医生的责任承担、电子处方的合法要素等问题浮出水面。互联网跨越了线上与线下的界限,把实体医疗与网络服务相连接,其“融”在于人们对于有限资源的无限需求和网络放大资源的能量相一致;而其“合”则在于目标一致的基础上,提出了线上与线下具体操作层面无数衍生出的诸如概念定位、主体责任、法规监管、医疗风险、数据安全等问题能否真的做到“合”而好。

互联网医疗的本相:分享经济时代的医疗改革。“互联网医疗”是近几年来社会上的高频词汇,各界都对其展开了热烈讨论,有积极乐观的支持者,亦不乏消极怀疑的观望者。互联网医疗到底缘何而起?又将去向何处?这些基础性的追问还有待澄清,尤其是结合历史背景和现实环境的进一步讨论无疑将有助于准确认识我国当下互联网医疗发生的本相。

如前所述,虽然互联网医疗是伴随“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并落实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医疗服务业态,但其本质上仍然属于医疗服务范畴,是“医疗”的下位概念(子集)⑭,线上医疗不能脱离传统的线下诊疗服务而独立存在,这个观点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⑮。故此,在看待互联网医疗的本相时,必须从互联网这一虚拟社会结构状态,回归到真实的场景中来。换言之,当前互联网医疗形式的出现,只不过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种面向、一种选择、一种路径,即便不存在互联网,不借助互联网,亦会出现其他形式和类型的便于解决现阶段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服务困局的医疗服务形态。应该说现实的医疗资料匮乏和深层次的医疗体制弊病才是从根本上触发互联网医疗迅速发展并得到广泛关注的要点与痛点。由是观之,互联网医疗的本相根本上源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也正好顺应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制度变革和体制创新,以实现充分释放市场动能,改革政府管制方式,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改革目标。这一目标落实到医疗改革领域,则体现为推进医疗服务市场化改革与法治化监管。接下来的答案就变得十分明确了,即互联网医疗发生的本相就是撬动医疗服务市场化与法治化的变革,并最终实现医疗服务业在市场化和法治化环境下的健康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国内全面深化改革之际,也历经着全球分享经济时代的到来,这在客观上为正在进行的制度变革和体制创新提出了挑战,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无限机遇。可以说,互联网医疗的出现是国内外各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前述,互联网医疗在我国现阶段的发生与发展,一方面源自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亦来源于政府管制改革,是市场和政府共生之物。故此,互联网医疗在我国自诞生之时,就兼具了市场性与公共性的双重性,其并非是市场自由发展之果,这也就导致了在我国对互联网医疗本相和动向的辨识,必须从市场与政府互动的维度,尤其是政府管制改革的层面予以切入。

上一页 1 2下一页
[责任编辑:孙易恒]
标签: 互联网医疗   简政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