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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采取“四抓”措施,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

辽宁省本溪市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特别是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按照“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有规范抓作用、有作用抓机制”的要求,以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为重点,通过抓保障、强化落实责任,抓组建、扩大组织覆盖,抓培训、建强骨干队伍,抓典型、注重示范引领等措施,统筹推进专业合作社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有力促进合作社党建工作与农村经济发展互动双赢。

抓保障,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对2015年各县区和高新区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向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全员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通知》等文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百分制考核重要内容,使发展合作社与抓好合作社党建工作同步考虑、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发展,从制度上保障党建工作的落实。实行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县区委年初与各基层党(工)委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作为年终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评议重要内容,确保合作社组织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在乡镇(街道)设立党建工作指导站22个,配备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777人,全面指导党组织组建、组织活动开展、党员职工队伍教育管理、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困难等工作,推动党组织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抓组建,扩大组织覆盖。结合组织工作“深化整改落实年”和基层组织建设督查调研工作的开展,根据合作社产业特点、经营规模、党员分布等情况,坚持“应建尽建、全面覆盖”原则,对生产经营稳定、规模较大、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建立党组织;对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采取企社联建、村社联建、社社联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对不具备组建条件,产业特征明显、分布较为集中的,由乡镇(街道)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同行业合作社,建立行业协会联合党组织;对只有个别党员或没有党员的合作社,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办法,负责做好合作社负责人和骨干社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的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等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目前,全市共组建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党组织30个,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党组织组建率达100%。

抓培训,建强骨干队伍。切实选好配强合作社党组织书记,通过举办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加强对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先后选送45名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和农事龙头企业出资人参加了省级示范培训班进行学习培训。注重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深化“三培双带”活动,注重把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思想素质好的青年吸收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制定党员发展计划,采取发展党员双向公示制度,明确向专业合作社组织适度倾斜。对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合作社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指导力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对合作社组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在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实行“双重管理”方式保证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近年来,全市各级组织部门会同农业、林业、税务、金融等部门利用远程教育、现场培训、实地观摩等形式,累计组织各类技术培训230余次,直接参加培训300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合作社党员、成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抓典型,注重示范引领。深化共产党员先锋工程,积极创建共产党员示范棚、示范户、示范园、示范基地,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创业创新、增收增效,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深化党员设岗定责活动,通过设置“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学用科技、开拓市场、扶危济困”等岗位,组织合作社党员认领岗位、发挥作用。积极开展“一诺双评”和献计献策、科技攻关、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双带”竞赛、“一对一”帮扶,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社员群众的长效机制,引导合作社及其社员带头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关爱困难群体,兴办实事好事。注重培育打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合作社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先后涌现出本溪县武星粮食产销专业合作社党支部等7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示范社。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合作社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宣传合作社党建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经验、新成效,着力营造合作社党建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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