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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芜湖县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

调研背景:近年来,芜湖县不断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2015年,芜湖县围绕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率先在安徽省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清单37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救助申请、计划生育服务等9大类权力事项,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芜湖县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

安徽省芜湖县全面推行以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夯实小微权力监督主体、健全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完善小微权力考核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监督制约新机制,并充分引入“互联网+”方便群众实时监督,推动基层机构为民服务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监督有力,显著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7年,芜湖县开展小微权力扩面提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省16个地市观摩芜湖县城市管理局县直机关“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 (7)

2017年,芜湖县开展小微权力扩面提质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省16个地市观摩芜湖县城市管理局县直机关“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

四个抓手 探索“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

抓规范,构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厘定权力清单。组织县直单位、镇村干部和部分群众充分论证,梳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便民利民”的原则,整理出全省首份“村级权力清单37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救助申请、计划生育服务等9大类权力事项,基本实现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全覆盖,基本做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对每条权力事项绘制流程图,简化办事程序,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全面做实防止“小微权力”任性的各项基础工作。

规范权力运行。编印村级“小微权力”操作手册,采取组织村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知识竞赛和问卷测试等多种方式,使广大镇村干部对“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做到全面知晓、熟练掌握。只要是办事群众问到的问题,镇村干部无论是否分管,都要做到“有问即答、有问必答”。对办事群众“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切实杜绝村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保证镇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在“轨道”上运行。

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每年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有减有增,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运行监督到哪里”。如“二孩政策”施行后,及时增减了计生服务事项;结合实际,新增了土地房屋征收、村干部聘用等权力事项。同时,督促县直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及时对村级“小微权力”事项设定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在实践中检验制度“笼子”的效果。

抓公开,构建村级“小微权力”公开运行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建立权力运行全程公开机制。全县共印制村级“小微权力”宣传读本9万余册,喷绘墙体漫画3000余幅,编排“点赞小微权力清单”等3个黄梅戏曲目巡回演出50余场,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将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过程清晰地呈现在群众面前,让群众明白有事情“找谁办、怎么办”。运用“互联网+”,搭建村级“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将村级“小微权力”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运行流程、实施过程及结果,全部在平台上公开,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群众可以随时随地输入身份证号登陆平台查看,使广大群众“人人知晓流程、个个监督权力”。

建立权力运行考核评价机制。围绕打造村级“廉洁班子、廉洁村务、廉洁工程、廉洁文化”四廉建设目标,出台村级“小微权力”考核评价办法,对村级“民主决策、廉洁自律、三资管理、村务公开、便民服务、项目管理、廉政文化”等7个方面25项内容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各村、社区及“两委”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排名末位的村、社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同时,将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作为对各镇、县直单位“两个责任”考核重要内容,真正把责任压紧压实。

建立权力运行群众评价机制。在村级“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专门设置群众评价窗口,群众通过该窗口可以对每一项“小微权力”运行结果的满意度进行评价,也可以通过窗口留言,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群众监督的有效性。县、镇纪委根据群众评价和反映问题情况,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防范廉洁风险,给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截至目前,芜湖县“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访问量达到33万人次,各村、社区各项权力事项运行过程、结果全部公开到位,群众好评达到3万人次。

抓监督,构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责任体系,保障权力正确行使。压实监督责任。强化镇村两级纪检队伍建设,5个镇全部按照“4+2”、“3+2”模式配齐配强专兼纪检干部,94个村(社区)全部设立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负责村务监督工作。县纪委出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分片交叉监督检查制度,将各镇划分成若干个监督片区,每个片区由1名镇纪委干部负责,统筹片区内村纪检委员力量。突出监督重点,围绕“规范运行、全程公开、群众监督”等三个关键环节,加强专责监督。按照“谁授权、谁监督”的原则,围绕“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督促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强化派驻监督,全面构建县、镇、村三级纪检监督立体网络。

完善监督机制。制定镇、县直单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和村纪检委员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工作由上级纪委负责,保证纪检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落实村纪检委员“三个一”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村印制一本工作手册、每人发放一本工作日志),提升村纪检委员履职能力,促进村纪检委员履职的实效性。县纪委出台“小微权力”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责任意识,着力解决“监督机制缺位、责任追究落空”的问题。

改革监督方式。实施精准监督与常规监督相结合,每年确定3-5类监督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督查、重点突破。2015年,芜湖县组织开展了农村“小微工程”廉洁风险排查,从民主决策、招投标、验收决算、资金拨付等环节入手,对全县239个“小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线索86条,共约谈村主要负责人23人,立案审查46件。

借力巡察监督。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开展专项巡察。重点针对城乡低保申请、残疾证办理、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农村危房改造等村级“小微权力”事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87条,提出整改建议14条,查处了2起农村危房改造未履行评议程序的典型案例,对2名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曝光。

抓深化,推动“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扩面提质增效。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廉洁用权,芜湖县决定将“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新机制向县直单位及其二级机构、乡镇基层站所推广。2016年底,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县城管局、县卫计委启动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陶辛镇率先梳理出镇级“小微权力”清单17条,并建成全县首个镇级“小微权力”为民服务中心,现已投入使用。全面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一体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将原有的39条村级“小微权力”优化升级为19条,实现了“质”上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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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