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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垃圾分类严格回收复杂(2)

垃圾回收有详细时间表

日本不仅垃圾分类有着严格的要求,分类后的回收也是异常复杂。无论是垃圾收集日,还是具体投放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限制,如果错过了规定日期的指定时间,就只能将垃圾存放到下一个收集日收走。因此,许多日本家庭都按照垃圾划分种类,在家里准备了相应数量的小垃圾桶,里面套上指定的垃圾袋,在日常生活中扔垃圾时就完成了垃圾分类,这样一到具体收集日时,便可轻松将垃圾扔掉。

有一些外国游客说,日本干净是干净,就是扔垃圾太不方便了。确实,到过日本的人都不难发现,日本的街道上几乎没有垃圾桶,一般只在便利店门口和自动贩卖机旁边设置公共垃圾桶,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时设置临时垃圾桶。这其实是变相地敦促日本国民将垃圾带回家,进行分类处理。

据了解,日本有的行政区会在年底给每一家住户送上第二年的垃圾投放“年历”,上面配有各种类别垃圾的图画,帮助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此外,在这个“年历”上,每个月都会用不同颜色来注明垃圾收集日的信息。即使没有这个“年历”,居民也可以通过市报、政府官方网站等方式,了解到垃圾收集日的具体信息。

记者的一位朋友住在东京吉祥寺附近,他那儿的垃圾收集日期十分严格,每周一收集可燃烧垃圾,每个月的第一个、第三个星期二收集不可燃烧垃圾,每周三收集塑料软瓶、其他塑料容器包装,每周四收集可燃烧垃圾,每周五收集瓶子、空罐、旧纸张、旧衣服及有害垃圾。他告诉记者,这是他住的吉祥寺南町的垃圾收集“年历”,而附近的本町、北町等区域又有着不同的收集日期。

日本东京品川区印发的垃圾分类新方法。张冠楠摄 光明图片

日本东京品川区印发的垃圾分类新方法。张冠楠摄/光明图片

严苛的法律约束民众

如此烦琐的垃圾分类和投弃程序,如果只是以道德来对公民进行约束,恐怕是难以全面落实的。因此,日本政府和民众的高度重视是一方面,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另一方面,后者可以更有效地对国民进行约束。日本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条文之多,量刑之重,在世界范围内都是数一数二的。实际上,日本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太长的历史,1970年日本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95年又制定了《容器包装再循环法》,1998年制定了《家用电器再循环法》,2000年制定了《食品循环资源再生利用促进法》等等。

据记者了解,市民一旦被举报违法,将受到严厉制裁。比如,在马路边乱扔垃圾被“抓现行”,会被处以10万日元罚款(约合人民币6500元);在垃圾收集区乱扔垃圾,处罚则更严厉。根据《废弃物处理法》第25条14款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如果胡乱丢弃废弃物的是企业或社团法人,将重罚3亿日元。

记者在日本的街头还看到过相关的宣传画,警告不法丢弃垃圾者可能会遭到什么处罚。例如,要求公民一旦发现乱丢废弃物者,需立即向所在地区的区役所或警察署举报。据日本媒体报道,东京、长野等地都发生过乱扔垃圾被罚款甚至遭起诉的案例。正是这一系列严苛的法律,像“紧箍咒”一般约束着日本国民,让他们时刻不敢对垃圾处理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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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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