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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

七大看点折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向

各国的事权划分都必须遵循普遍的规律和内在的逻辑,具有一定的共性,又各有不同。我国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意见》传递出七大改革方向。

一是要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强化中央的财政事权履行责任,中央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直接行使。

二是要保障和督促地方履行财政事权。要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地方的财政事权。

三是要在现有基础上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

四是要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事权要分别确定由中央和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六是对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要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

七是要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今年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改革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众多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设计,稳步推进。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了分领域推进的工作安排。

——2016年选取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2017-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梳理需要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内容,适时制定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研究起草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推动形成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这位负责人表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基础工程,应协同推进相关改革,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并要与相关财税体制改革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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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