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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探索与改革创新(4)

以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服务为例

核心提示: 拓展领域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要求。科学界定购买服务范围,政府购买服务主要为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遵循需求导向、政策界定、保障急需、服务均等、稳步推进的原则,突出民生性、公共性、公益性、普惠性和差异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文化体育、养老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应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完善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根本依据。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法制化进程,不断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法治保障。制订出台统一规范的政策,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项目、程序、步骤、权责、监管、评价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快出台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资质名录、健全指导目录、细化管理办法、规范评估办法、推进信息公开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标准化流程、操作规程、监管规范和合同范本,完善项目指引确立、招标、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项目实施、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绩效考评和第三方评价机制,使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更加规范、运行更加科学、监管更加到位、绩效更加明显,做到预算公开、申报公开、立项公开、实施公开、考评公开、绩效公开、全程透明。按照“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的要求,研究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机制。改革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允许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资金用于支付员工劳务费,允许项目适当盈余、用于自身生存发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税收政策,制定并落实公益类项目减免税政策,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免税,从事其他公益类服务免税或减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立法,将已成熟的政策、成功的经验、成型的做法提升为政府规章,条件具备的加快推动地方立法,规范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追究等,确保购买服务在法规框架内运行。

搭建综合平台

信息平台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支撑。以城市管理网、社会治安网、社会服务管理网三网融合为契机,加快实施“网格化+”行动计划,有效打破系统分割、数据封闭、资源分散、信息孤岛、部门壁垒的现状,加快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兼容对接、互联互通、数据共用、信息共享。运用“互联网+”,尽快搭建全市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把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实施进展、中期检查、动态监管、资金支出、服务评价、绩效评估等全部纳入其中,形成“一网式”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化水平。通过购买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每年向社会统一发布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本年度具有资质承接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社会组织、企业等)名录,发布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财政预算、各部门购买服务计划,公示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立项项目及资金额度,公开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阶段资金支出、中期检查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结项验收和绩效考评情况等相关信息,便于政府部门监管、社会组织申报、社会公众监督、各方了解项目实施进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项目资金支出公开、项目绩效考评查询等。相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全过程管理、指导、检查、监督、考核所购买的服务项目,推进项目运行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

规范实施程序

程序规范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遵循。健全和完善项目确立、招标、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全程监管和第三方评价程序,着力规范项目申报、预算编报、项目采购、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验收、绩效考评等关键环节,确保购买服务程序制度化、实施规范化、监管全程化、评价标准化。围绕立项有需求征集、项目指南、策划申报、专家评审、经费核定、社会公示、合同签订,项目实施有全程监管、日常督导、进展动态、中期检查,项目结项有满意度测评、专项审计、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购买服务全过程规范有序、合法合规。进一步规范购买服务主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开招标投标竞标、评审、审计、评估等。探索建立事前预评估和事后再评估机制,每年开展前期需求调查分析和项目风险评估并形成专题报告,明确需求来源、风险大小,作为项目指南和决策依据。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立项评审,确保项目申报和评审的可信度、合法性、权威性。完善和优化专家评审机制,建立评审专家库,随机抽选业务、财务、管理、法律等专家,组成立项和结项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机构上年度考评结果与本年度项目申请、专家评审意见和得分高低,选择中标机构和立项项目;按照项目实施、中期检查、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情况,结合专家考评结果,确定项目结项,选定优秀项目。

实行项目运作

项目运作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主要模式。着力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运作意识,注重项目设计,严格项目评审,规范项目运行,提升项目绩效。结合区域基础设施、人口结构、健康状况、收入水平、服务资源等,发挥社区收集和反映居民需求的主渠道作用,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抽样调查,采取需求导向、自下而上、广泛征集、反复协商、科学论证的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点方向,形成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需求变化动态调整,确保切合实际、符合民需、适合财力。坚持项目化运作,创新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直接“采购”项目模式,把社会公众服务需求设计成购买项目,按照程序直接公开招投标立项和实施。作为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社会组织需要进一步强化项目思维,加快提升项目化运作能力,注重项目策划、项目创意、项目设计和项目申报,按照项目指南要求,明确提出项目目标、计划、任务、时限、资金、人力、成效,形成科学周密、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所申报项目须源自指导目录、服务民生急需、政府重点资助;做到资金预算准确性、操作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注重运用现代管理科学、借鉴成功范例,全面推行项目化运行和项目化管理,着力把握项目目标、任务要求、成本投入、经费使用、产出绩效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确保承接项目的服务质量和资金绩效。支持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品牌创建,评选、表彰、奖励优秀项目品牌,不断推出更多更好的服务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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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家治理1
标签: 购买服务   实践   改革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