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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协同化解机制

【摘要】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创造了行之有效的地方经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是,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开始涌现,矛盾冲突的强度与烈度也在上升,矛盾博弈策略、手段日益复杂,这对社会矛盾的治理体系、治理机制、治理措施各方面提出了挑战。单一的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已经远远适应不了现实的需要,需要贯彻协同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采取不同的手段,解决纷繁复杂的矛盾。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实现需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力量多方协同、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的组织框架,理顺关系、优化流程,以实现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关键词】社会矛盾  和谐  化解  治理  调解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6.12.006

朱力,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社会冲突、社会失范、慈善事业、社会建设。主要著作有《中国城市底层社会群体的生存状态与救济制度》《走出社会矛盾冲突的漩涡》《转型期中国社会问题与化解》《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等。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如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核心议题。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积极探索,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创造了行之有效的地方经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但是,一些新型的社会矛盾开始涌现,矛盾冲突的强度与烈度也在上升,矛盾博弈策略、手段日益复杂,这对社会矛盾的治理体系、治理机制、治理措施各方面提出了挑战。正是矛盾的客观存在,产生了改进与完善矛盾治理机制的需要。   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态势   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间,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先后组织了6次面对基层干部和普通群众的城乡社会调查,包括社会矛盾与社会心态等主题的问卷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6600余份;同时采取半结构式的个别访谈和座谈会,完成以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和街道办主任等基层干部为主的访谈600余人次,涉及江苏、山东、湖北、四川、安徽等16个省、直辖市。笔者发现,本世纪以来频发的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企业改制、历史遗留等重大矛盾以及交通事故、医患、家庭婚姻、邻里纠纷等人际矛盾仍在高位运行,同时因环境污染、土地流转和民间借贷导致的矛盾纠纷亦快速增长。

2015年4月①,课题组在X省②的4个地级市开展了有关社会矛盾现状的专项问卷调查。调查对象分为干部和群众两个群体。在干部群体看来,当前我国比较突出的六类社会矛盾是:征地拆迁(69.14%)、劳资纠纷(45.11%)、农村土地纠纷(42.17%)、环境保护(35.10%)、医疗卫生(29.21%)、涉法涉诉(28.03%)。其余的社会矛盾是:物业管理(27.33%)、邻里纠纷(26.74%)、交通事故(26.27%)、社会保障(25.44%)、历史遗留问题(24.62%)、婚姻家庭(23.44%)。在群众看来,当前我国比较突出的六类社会矛盾是:征地拆迁(55.00%)、劳资纠纷(37.07%)、农村土地纠纷(36.42%)、环境保护(32.26%)、医疗卫生(30.92%)、邻里纠纷(30.72%)、交通事故(26.41%)、婚姻家庭(26.26%)、社会保障(24.98%)、物业管理(19.62%)、历史遗留问题(14.82%)、涉法涉诉(12.39%)。群众与干部对于矛盾的看法,在前五位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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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昀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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