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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亚地区农产品贸易的深化

—以“一带一路”战略为背景

【摘要】中国与中亚地区国家历史上都属于传统农业国家,但现阶段,能源已逐渐替代农业成为中亚国家的支柱产业,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外贸大都围绕能源开展,双方在农业上的贸易往来已大不如前。但由于地缘毗邻,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农业上存在巨大相似性,农业合作具有优势。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中国与中亚地区国家合作将迎来历史新局面,农业贸易深化将遇到新机会。

【关键词】“一带一路”战略 农业贸易深化 发展空间和机会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中亚五国与中国西北地区接壤,历史上就是丝绸之路的主要通道。“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后,必将推动中国与中亚地区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两地农产品贸易发展一直较慢,未来应充分发挥两地资源禀赋,在农产品贸易、结构等方面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国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现状

中亚五国在独立之前属于苏联,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中亚五国在经济上的重心主要在农业上,以“粮食储备国”的身份出现,农业增加值在GDP中占比极高,除哈萨克斯坦外其余四国农业增加值占比均能到达30%以上接近40%。在1992年中亚五国独立之后,各国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靠拢,国内经济结构也不断在调整,经济全面发展。步入21世纪后,农业受利润空间小、产值容易受气候影响、工业化时代对能源需求大,发展能源有利可图等因素制约,农业在各国中的地位大不如前,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下降。

从地缘经济角度来讲,中亚五国与中国贸易合作拥有较大优势。中亚五国与中国西部地区接壤,尽管中亚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尚达不到世界先进水平,但出于地缘优势,自中亚五国独立以来,中国便成为中亚五国的主要贸易合作伙伴,双边贸易交流逐年递增,如2005年哈萨克斯坦从中国进口商品0.22亿美元,2013年该数值到达1.97亿美元,增长了近8倍。到2014年,中国已成为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第一大贸易伙伴,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

中亚五国与我国新疆地理纬度相近,气候相似,本可以成为我国重要的粮食进口地区,但是就目前来看,与我国进行农业合作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南美、非洲、中东及东盟,中亚并没有在此范围内,中亚农产品最主要输出地是俄罗斯,各国同俄罗斯每年的贸易额能够达到各国总贸易额的30%左右。2005~2013年间,中亚五国与中国农产品贸易规模普遍偏小,农产品进出口量较低,中亚五国对中国进口量除哈萨克斯坦外基本在1亿美元以下,对中国出口量除乌兹别克斯坦出口较多外,其他国家也保持在1~2亿美元左右,地缘上的优势没有得到利用,双边农业贸易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双边农产品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量较小。在世界能源紧缺的今天,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区域合作主要集中在能源方面,在农业上的合作呈现出总量少、规模小的特点。中国与中亚五国地理接壤,气候条件相似,双方进行农业贸易往来有天然的优势,合作潜力巨大,但现阶段双方的农产品贸易总量少、规模小。

第二,农产品贸易结构单一化。在进口方面,中国每年从中亚五国进口的农产品以棉花和短绒棉为主,占到该类产品进口总量的一半以上。在出口方面,中国林果产品输出比重较大,总值占到向中亚国家出口农产品总额的45%以上,而畜牧品、蔬菜、小麦等产品的出口比重小,仅占到15%左右,且出口的农产品大都是初级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且种类少,经深加工后的高质量产品输出比重低。

第三,双边贸易区域不均衡。中国对中亚国家的出口过于集中,主要出口对象为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每年对这两国的农产品出口量占到对中亚五国总出口量的近90%,从而降低了市场的活力与产品流动性,对这两国的经济产生了较强的依赖性,使得中国向中亚市场出口变得不稳定,容易受到这两国国内政治及经济政策的影响,一旦进口国改变贸易政策或者国内政治局势波动,都将给中国出口情况带来一定影响。

第四,双边农产品的贸易方式较为简易。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为主,在产品生产、营销等方面依赖传统的贸易方式,没有做到与国际化接轨,贸易规模小且零散,没有产业集群优势。

第五,缺乏龙头企业。在中亚五国独立之后,双方贸易合作越发紧密,然而时至今日在该行业依然没有龙头企业引领,以此带动其他企业发展。一方面,与中亚接壤的中国西北部地区农产品龙头企业较少,而东中部地区的企业对中亚地区又不熟悉,使得双边企业合作没能开拓出大的空间;另一方面,该地区的现有企业缺乏雄厚的资金与政策支持,开展跨国间的合作企业自身实力弱,没有能力兼并其他企业形成强强联合,从而在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上比肩国际大企业,难以在该地区发挥引领作用。因此,现阶段该地区的企业都是以点分布,没有形成产业集群优势,也难以连成线,将企业进一步做大。

“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深化的机遇与挑战

“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带来了机遇。丝绸之路经济带将加深中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合作,为各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在此基础上,中国与中亚地区的农业贸易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第一,中国设立400亿丝路基金支持沿线国家完善本国基础设施建设,这对中亚地区国家尤为重要。中亚五国是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结构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偏低,并且由于政治上的不稳定与经济上财政收入的限制,没有足够的能力提高国内基础设施水平,造成拥有巨大的地域优势而与周边国家贸易往来程度不高的窘境。经济带的建设将促进中亚国家建设基础设施水平,先进的交通设施有助于提高中亚国家贸易出口总量,同样也对中国—中亚国家农业深化合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第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要求沿线国家相互提供最惠国待遇,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农业作为中亚国家的传统产业也势必会在此战略下进一步“走出去”,实现农业国际化。中国是人口大国,对农产品有巨大的需求量,而且出于地缘上的考虑中国将成为中亚国家的首选出口对象,中国中亚农业贸易进出口情况将迎来历史新高潮。

第三,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提出后,中亚各国纷纷表示要实现本国发展战略与丝路战略的接轨,充分予以政策支持。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指出,哈萨克斯坦将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国家对农业企业发展给予政策扶持。未来属于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新型农业加工企业,并将建立有效的农业生产者信贷担保体系和借款保险体系。①另外中国方面,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在此路线指导下,中国势必会加强与中亚国家的农业合作,建立绿色生态低碳的农业产业体系。

第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势必会加强中国边疆地区尤其是新疆同中亚地区的农业贸易合作。出于地缘的限制,中亚国家长期以来在粮食及棉花的出口上相比其他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但是在以劳动及资本密集型产品上供给紧张,例如水果、蔬菜、肉及部分初级加工品。以哈萨克斯坦为例,“哈国的油料作物仅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75%,水果仅能满足30%,反季节蔬菜仅能满足4%,甜菜仅能满足6%,67%的肉类依赖进口”②。哈萨克斯坦每年需要从中国进口数量巨大的水果及反季节蔬菜,在价格方面,哈国国内的水果、肉都普遍要比新疆贵1~2倍,哈萨克斯坦在这方面有相当大的需求缺口,这是新疆增加向哈萨克斯坦出口量的重要契机。另一方面,新疆近些年农业经济发展迅速,在农产品种植、加工方面的技术越来越纯熟,尤其是在以劳动密集型为突出特点的蔬菜及水果等农产品方面具有生产资源和技术的比较优势。在“一带一路”重点推进项目清单中有多个项目涉及新疆农业,新疆农业走出去已经有了扎实的基础,新疆与周边国家在农业方面也已经在开展密切的合作。兵团企业在哈萨克斯坦阿克莫拉州、吉尔吉斯斯坦楚河州、塔吉克斯坦喀特隆州也已有投资,这些都为深化新疆与中亚的农产品贸易提供了有力条件。在未来双方的贸易合作中,新疆将增加向中亚五国出口的蔬菜、水果等优势产品的贸易量,积极成立跨国公司加强与中亚国家的合作,加大中国农产品在中亚国家中的比重。

最后,中国将开辟新的粮食市场,为双边农产品贸易提供了契机。中国未来要开通并且扩宽中国与中亚国家的零食贸易渠道,增加在中亚五国的粮食进口量,不必舍近求远寻找欧洲及非洲的市场,双方的贸易互补性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合作空间十分广阔。

机遇与挑战并存,“一带一路”战略给中国及中亚五国贸易深化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将造成新的风险和挑战,这主要存在于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

在社会领域上,安全问题是中亚五国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伊斯兰国势力在中东叙利亚等地区活动频繁,并且放出风声要在中亚地区开辟“第二条战线”,2013年据恐怖组织发布的视频显示,“伊斯兰国”已经组建了多个中亚作战营,包括“哈萨克营”“乌兹别克营”“吉尔吉斯营”以及中亚籍的“儿童训练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亚五国赴叙利亚总人数已超过1500人,其中乌兹别克斯坦籍武装分子至少有500人。随着赴叙利亚作战人数的上升,中亚籍恐怖分子在“伊斯兰国”的地位和影响力也在提升,同样也对中亚本国的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建设中,中国及中亚国家的对外开放程度将不断提高,未来中国将继续成为中亚五国的强大贸易合作伙伴,双方人文交流也会不断增强,中亚地区伊斯兰教徒众多,极端分子极有可能利用此机会深入中国内部,尤其是新疆地区,造成地区政治不稳定及社会动荡,在从而减少双方贸易往来的程度和机会。

在经济领域上,中国能否真正打开与中亚国家贸易合作的大通道,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是双方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中亚国家一向以俄罗斯马首是瞻,双方经济上的合作由来已久,广度和深度都比中国要高许多,乌克兰危机后,美国等西方国家加紧对俄罗斯经济的制裁,卢布贬值,经济低迷,造成中亚五国普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2014年5月29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签署《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宣布成立欧亚经济联盟,不久之后吉尔吉斯斯坦便申请加入该组织,显然成立欧亚经济联盟是俄罗斯主导的旨在加强与中亚国家经济合作,占领中亚市场的一个战略决定,俄方肯定不愿意让中国参与进来打乱它的“计划”,并在成员国内部制定相应的政策减少中亚与中国的贸易往来,给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增加阻碍。

深化中国与中亚地区农产品贸易的相关对策建议

第一,扩大农产品贸易规模。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引领下,双方的农产品合作必须进一步深化,以扩大贸易总量及种类,提升高质量、高品质农产品为目标,发挥两地区的贸易互补性优势,增加对中亚地区紧缺农产品的出口,提高再加工农产品的出口比例,输出高附加值的产品,另外,还需增加对中亚地区国家农产品的进口。要推动双方农产品贸易便利化,一方面中亚国家需在“一带一路”战略下积极完善本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开展与中国的多通道、多渠道贸易,同时还需利用好已开通的中国与部分中亚国家的贸易口岸,推动农产品贸易便利化。另一方面我国也要积极发展农产品再加工贸易,扩大面向中亚地区出口的农产品建设基地的数量与规模,同时应根据两地区各自的优势产品,建设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区域型农产品出口加工园区,培养地区性龙头企业及跨国企业,提高农产品在生产、加工、销售、运输上的效率。

第二,完善优化农业企业“走出去”政策支持体系。加强中国与中亚地区的农业合作必须重视企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③。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完善现有的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体系。首先,完善金融支持体系。中亚地区国家技术及资金实力都较为薄弱,亟需引进国外企业投资,但是由于中亚国家政治局势的不稳定,企业在投资时都会过渡考虑风险,投资意愿比较小。2014年中央出台关于金融机构支持农业贸易的文件,表明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为农产品国际贸易和农业‘走出去’服务的金融品种和方式。探索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基金和海外农业发展基金”④。在此时局之下,金融机构需开放保障农业贸易的新产品,如可考虑专门增设农业对外贸易保险险种,主要承担中国企业在中亚国家地区投资可能遭遇的风险。其次,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中国企业到中亚地区投资办厂,增加对农业贸易企业的资金投入,培育龙头企业。最后,在税收补贴上给予一些优惠。在未签订免税协议的特定国家,若企业在该国内已经缴纳应纳税额,则在中国便不需再次缴纳,避免双重征税,同时在农机设备、种子等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方面减低相关税率,鼓励农业合作。

第三,充分利用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机制深化农业贸易。农业一直以来都是上合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在成员国内部的多边合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并且在农业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2010年6月,上合组织签订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领域相关政府间合作协定》,同意建立定期的各国农业部部长会晤机制,探讨各国间农业合作的现状及寻找合作新机会。中国应该充分发挥其在上合组织中的重要地位,加强与中亚国家的农业贸易深化合作,在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争得农产品贸易主动权,引导及主导贸易规则的制定。与此同时,中国还应扩大国际知名度,积极参与国际粮农事务,加强同中亚国家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世贸组织(WTO)中的话语权,争取能制定出符合中国及中亚国家的农业合作贸易政策。

(作者分别为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本文得到中央民族大学“‘一带一路’战略研究”学术团队项目支持)

【注释】

①孙力,吴宏伟:《中亚国家发展报告(201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122~123页。

②李豫新,朱新鑫:“中国与中亚5国农业合作前景分析”,《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0年第3期。

③④张芸,杨光,杨阳:“‘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中国与中亚农业合作的契机”,《国际经济合作》,2015年第1期。

责编 /张蕾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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