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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桂新: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显著地加重 (2)

毫无疑问,两类地区决定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因素是不同的。东部发达省市的老龄化,主要是由于本地的低生育率和长寿化等出生、死亡要因决定的,乡城人口迁移的影响尚不能改变其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而中西部欠发达省区的老龄化,虽受本地出生、死亡两大人口变动的作用,但年轻人口大规模的迁出则在更大程度上加剧了其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由此,2000~2010年10年间中西部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率大于7%)的欠发达省区逐年增多,未到2010年即已先后进入老龄化社会,其中四川、重庆两省市2010年的老龄化水平分别居全国前两位。

  二元社会体制使农村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加困难

人口老龄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欧美等发达国家一般都是在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时进入老龄化社会。即使较欧美等发达国家发展较迟的日本,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也已达到1964美元。也就是说,这些发达国家的老龄化属于“先富后老”。然而,主要由于“一胎化”计划生育控制政策的强制实施,使我国的人口转变提前完成,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其结果造成我国“未富先老”,2001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仅及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的一半。我国农村地区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2210.3元,仅折算267美元(按当时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汇率1美元=8.28元计算),还不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854.0元)的38%,其说明相对城市地区,我国农村地区更是“未富先老”。

应对人口老龄化首先要有经济实力。发达的经济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较好的物质基础,因此发达国家“先富后老”,应对人口老龄化自然要比“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好一些。但即使如日本这样的发达国家,目前应对老龄化仍不堪重负。我国属于“未富先老”,单从经济条件看,应对老龄化显然要比日本等“先富后老”的发达国家更加困难。相对城市地区,我国农村地区进入老龄化时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只有267美元,可谓“穷途遇老”、“雪上加霜”,更加困难。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将造成我国农村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更是难上加难。首先,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体制造成显著的城乡差异,使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养老医疗保障水平低,社会养老服务能力极差。农村大规模年轻劳动力迁向城市打工谋生,把老人留在农村成为“留守老人”。其次,长期在城市打工谋生的第一代农民工也将逐渐步入老年。他们虽然在城市生活工作多年,为城市建设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户籍制度的制约,一时难以获得城市居民户籍,不能久居城市,最后只能“告老还乡”。这些昔日城市农民工的告老还乡,与原来农村上一代“留守老人”又相聚农村。两代老人的先后“叠加”,将进一步加重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及其应对的困难。

然而到目前为止,人们探讨老龄化的应对战略及政策,仍然主要是以城市人口为对象,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及其应对问题仍被忽视甚至被遗忘。现在到了应该高度关注和研究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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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老龄化   农村   王桂新   户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