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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主义的网络喧嚣(2)

核心提示: 2015年,民粹主义在以平民化、草根化、非主流化为特征的亚文化语境之下,表现出对峙精英主义、挑战既有权力结构、极化民意权威、激起群体对立的种种看点,互联网民粹主义影响公民参与行动,加剧了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关系的复杂化。

【摘要】2015年,民粹主义在以平民化、草根化、非主流化为特征的亚文化语境之下,表现出对峙精英主义、挑战既有权力结构、极化民意权威、激起群体对立的种种看点,互联网民粹主义影响公民参与行动,加剧了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关系的复杂化。

【关键词】民粹主义   网络传播    依法治网       【中图分类号】D07      【文献标识码】A

2015年,在众声嘈杂的中国互联网新媒体舆论场上,民粹主义这个模棱两可的概念、像是变色龙一样的东西,在以平民化、草根化、非主流化为特征的亚文化语境之下,表现出对峙精英主义、挑战既有权力结构、极化民意权威、激起群体对立的种种看点,互联网民粹主义影响公民参与行动,加剧了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关系的复杂化,其干预“依法治网”实现程序所制造的现实张力,值得关注与反思。

民粹主义的四种表现

对于民粹主义这一表现形态多元的政治现象,理论界虽然至今尚未形成普遍一致性的概念共识,但其核心性标识有迹可寻:它强调平民大众的利益主张,反对精英主义,倡导直接而简洁的民主,极端平民化可谓其本质特征。在网络自由话语的观照之下,民粹主义对于“民众”这一关键性称谓,所指亦呈现出具有草根特色的基本轮廓:形成某种舆论气候的代表性网民群体、收入财富等方面处于弱势的阶层、对民主政治认知程度较为有限的圈子、无现实社会化组织却呈现出共同旨趣的网络原子化个人。网络草根文化心理与网络民众对于民主思想的误读相结合,借力舆论事件,民粹主义新近呈现出四种表现。

第一种表现为诉诸于“爱国主义”、“民族正义”等口号之下的民粹主义言论,掩盖群体暴力行为的非法性。2015年7月下旬,发生在山东文登地区的网络约架斗殴事件引发关注。“爱国青年因言被打”的说法流行一时。事实上,经警方查证表明:这起事件的双方“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并经常在网上互称要和对方见面‘理论’。案发当日上午,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互殴结果造成了双方人员轻微伤害。警方并据此依法对涉案双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而在网络民粹主义的极端话语非理性中,“爱国”显然成为施暴与逾越法律事实依据的借口。

第二种表现为通过网络达成“民意认同”,“民声”动员之下网络民粹主义侵犯公民权利。2015年5月,成都男司机殴打女司机的视频在网上疯传。是否冲击人权的基本底线,是考察民粹主义对民主政治是否带有正面影响因素的标准之一。在“成都路怒”事件中,不仅被讨伐对象信息在网上受到了大范围、公开的搜集、复制、利用和传递,其个人私人信息、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受到侵犯,其家属信息也受到肆无忌惮的染指,民粹主义话语无视对于自由、生命、良知的尊重,彻头彻尾地将民意推向蛮横与专断极端,表现出对公平制度的蔑视和对合法化秩序的破坏。

第三种表现为否定精英话语,制造与扩大网络民众的理性认同危机。以贫者善恶为善恶、以弱者是非为是非,民粹主义也制造了这样一种反精英网络氛围:即认为普通人利益被社会中的权力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所压制,将其视为社会不公的主要因素。这种思维取向之下,网络民粹主义者往往以弱势群体自居, 在环境、交通、民生等政策措施方面,制造出“专业不能凌驾民意之上”的舆论黑洞,通过敏感议题话语,逢富必骂、逢官必唾、逢家必讽,加剧社会矛盾、阻断社会共识、强化群体对立。

2015年4月6日漳州市古雷PX石化项目工厂腾龙芳烃二甲苯装置发生漏油起火事故,再次引发了PX词条的网络论战。围绕项目的科学性认知,在2014年爆发了以清华大学化工系学生为主体的词条“保卫战”,在短短几天内词条就引发修改38次,或多或少地扭转了长期以来民间一方与精英话语难达共识的尴尬局面。但2015年漳州古雷PX项目的再度爆发,重新挑起了民间关注和议题讨论,PX剧毒危害及其妖魔化形象说法再度浮出水面。精英派指责认为这类事件是“民粹主义驱动的环保政治”,反对派则强调“指责民众反科学、民粹,是理性的致命自负”。精英主义与民间话语胶着争斗,泛化出“民众”理念背后极化性民粹话语对“精英”理性化认识的激烈冲击。

第四种表现是仇官仇富等言论捆绑现实不满情绪,以民粹主义舆论力量推动社会风尚问题的道德治理。比如,在天津大爆炸后,马云微博一度沦陷,其评论被清一色的“逼捐款”留言所覆盖。道德成为民粹主义的一种天然、合理的理由,希冀通过民意“逼宫”实现自发性“道德治理”。目前,在这类关乎重大舆论事件的问题中,“道德治理”已成为民粹主义的一种模式,往往在三个层面指向明晰:一是针对执掌权力的主体,常为官员或老板;二是所关注事件客体,常关乎社会风气、有违民众认知上的公序良俗;三是整体性彰显民众“道德治理”本身的正义性,将不受限制的集体道德裁决等同于社会正义本身,用以型塑“我群”感同身受的道德体验,增强集体行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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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
标签: 民粹主义   网络   网络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