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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村的民主

原标题:史官村的民主

           ——濮阳市以协商民主理念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一、史官村概况

南乐县梁村乡史官村位于河南河北两省交界的漳河故道边,因造字圣人仓颉故里和陵墓所在地而成为一个历史文化名村,每年正月的仓陵庙会是当地一大文化盛事,去年10月该村成功举办了首届海内外中华史姓祭拜仓陵大典,以及仓颉文化与中国上古文明高层学术论坛。该村总人口3100人,650户,党员81名,支村“两委”班子共7人。村内经济以种植、养殖和商贸业为主,耕地3400亩;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主要分布在北京的保洁行业和包头的建筑业、种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等,年人均纯收入约7000元。

史官村村情复杂,有史、査、刘、邢几个大姓。2000年前村班子沿用老办法解决村里问题,遇事不同群众商量,村干部肆意侵占集体资产,仅吃喝账就欠债34万元,矛盾越积累越多,2000年村班子全面瘫痪。2001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形成两大派公开竞争对立局面,形成了新的派性矛盾,成为全县的难村、乱村。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靠过去集权式的管理办法不行了,需要我们探索适应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变化规律、回应农民群众有效表达利益诉求、参与民主管理新的管理方式。

史官村的这一问题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在我国尤其是中部地区的广大农村普遍存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基础、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而我们的基层组织结构、工作方式、治理体系因没有跟上新形势的变化,在集体资产分配、干群关系、“三资”管理等方面产生了许多矛盾和问题;近年来,随着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又在基层选举、经济利益分配等方面产生了许多新矛盾。2009年,河南省开始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2014年以来,我们引入协商民主理念,在史官村探索基层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结合的新路子。

二、史官村的民主实践

(1)集体承包地重新发包,多年“积案”顺利得解

该村原有集体承包地200多亩,由于连续几届村委拖欠承包户用工费、饭费等历史遗留问题,承包费难以征收,群众意见很大。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收回承包地问题召开了“两委”会、党员会,但群众利益分歧太大,形不成决策意见,村民会议硬作出决策也难以执行下去。村“两委”认真分析了各群体的利益诉求,采取了面对面、背对背多种方式进行会下沟通,形成了把收回和重新发包结合起来的综合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化解了分歧,多年“积案”顺利得到解决。

(2)集思广益,顺利实施仓颉陵商贸旅游开发

2014年初,造字圣人仓颉故里史官村被确定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总投资1429万元。仓颉陵的旅游商贸开发由于涉及很多村民的切身利益,靠简单票决不可能解决问题。村“两委”初步拟定了三个解决方案,交由群众决策时意见分歧较大。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增加事前、事中、事后多层次多渠道协商,广泛听取不同利益群众的诉求,最后综合三个方案的长处,形成了能照顾到大多数群众利益的第四方案,其核心内容是不搞大拆大建,依托仓陵旅游资源对沿线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对周边区域进行整合开发,建设文化广场、采摘园和家庭旅馆,使更多群众享受到商贸旅游开发的经济利益,此方案赢得了广大村民的支持,很快完成了开发建设任务。

三、农村协商民主的价值和意义

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引入协商民主,将“协商民主”和“票决民主”进行有机结合,不仅让农民群众享受到了较充分的民主参与权力,还易达到“事了人和”的目的。

(一)做实民主决策群众基础,有效解决“谁来议”的问题。

“四议两公开”的参与者是“两委”班子、党员、村民代表等几个固定群体,而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没有和利益直接相关者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会难以形成有实效的决策。以协商民主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能够为各利益主体提供一个对话、磋商、交流、沟通的平台,扩大民主参与主体,具体来说可概括为“3+N”,三个基本群体分别是村级组织——协商平台的提供者,“两委”班子、党员、村民代表——依规需要参加民主决策的固定群体,具体决策事项的利益相关者;“N”指与决策相关的补充群体,如上级组织、涉及领域专家,以及有较高群众威望的离退休干部、教师、经济带头人、家族长等群体,充分发挥他们在乡村治理和公共决策时的正向作用。

(二)灵活设置决策主题,有效解决“议什么”的问题。

按照相关规定,“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于自主组织实施的重大事项、落实惠农政策的相关事项、完成上级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等事项,都是涉及村内公共利益需村支部研究提议的问题。然而,就农村生产生活的现实状况来看,还有很大一部分事项只涉及部分或特殊群体村民利益。基层协商民主可以根据村内实际、村民要求,灵活确定协商议题,适用于更大范围的征地拆迁、架桥修路、项目发展、宅基地调整等事务纠纷、利益冲突问题,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丰富民主决策方式方法,有效解决“议得成”的问题。

以基层协商民主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协商的方式方法更为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牵涉范围、村民关注度等,可以进行会议协商,也可进行个别协商;可以“面对面”协商,也可引入第三方“背靠背”协商;可以“N对1”也可以“1对N”;可以对不同利益主体采取不同的协商方式,也可以对分歧较大的利益主体采取多轮协商的办法,抽丝剥茧、缩小分歧、增加共识,确保“议得成”。

(四)增加民主决策的科学性,有效解决“议得对”的问题。

民主是一种制度也是一个过程。“四议两公开”中引入协商民主,使各层面尤其是相关利益主体多轮多层次沟通协商,化解分歧,优中选优,商议确定出最佳方案,从而有效提升基层决策的科学性。

选举民主的核心是竞争和多数决定。在缺乏契约妥协精神和民主实践锻炼的我国基层民众中,实际操作中面对面的竞争容易形成对抗和撕裂性矛盾。而协商民主更适合我国以“和合”为主的传统文化心理和熟人社会睦邻共处的乡村和谐氛围。协商民主比选举民主有更广泛的使用范围、更灵活的适用方法,但相比票决民主“多数决定”的硬约束来说,协商民主是“软性”民主,协商结果没有硬约束力。以协商民主理念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两种民主形式的长处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实现广泛的群众民主参与,实现基层民主决策的程序化;又可以达到化解分歧、事了人和的目的,是一种更适应我国现阶段基层民主建设实际、更接地气的民主。

通过在史官村的探索实践,我们把选举和票决作为民主建设的主要方向,把协商民主的共识双赢理念和选举民主的多数决定竞争性原则进行结合创新,创造出植根于我们的民族性格和政治文化心理的一种新的“共识民主”是有可能的。

[责任编辑:王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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