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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腐败的综合治理之策(2)

涉农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导致基层涉农腐败产生的原因有许多方面,既有干部主观上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然,也有客观上尚待完善的体制机制因素的影响。其中,国有资金监管漏洞、审批权分散尤其不容忽视。

基层干部对反腐败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错误地认为查处腐败问题会影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一些基层干部因为一把手负责制不敢自揭老底,害怕影响考核和升迁,揣着明白装糊涂,少数干部自身不干净,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担心引火烧身,所以能够自行解决都尽量自行解决。涉农资金本身面对的农村干部思想道德水平较低,公仆意识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树立起来,特别是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后,私欲极易膨胀,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贪占和侥幸心理日益加重,致使“能占就占,能捞就捞”现象频发。

农民的监督意识薄弱。目前,中国农村仍然是熟人社会,农民的监督意识还没有真正觉醒,农民在面对侵权行为的时候往往顾虑重重,生怕得罪人,以后难见面、难打交道,甚至害怕被打击报复。此外,广大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均普遍偏低,造成了乡村基层事务虽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农民总是不会用、不愿用的尴尬局面。

基层监督环境不理想。首先,基层纪检干部与手中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同处一个工作和生活场所,低头不见抬头见,已经形成了习惯性的漠视。其次,基层政务公开程度不够,农民不了解重要的村务信息。再次,“官本位”意识在农村根深蒂固,许多农民打心底认为,当干部就是高人一等,就应该有特权,就可以搞点腐败。所以当他们的惠农资金被“雁过拔毛”时,总会觉得在所难免。

审批权分散导致审批过程难于监管。例如,国家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和直补资金,以及国家贴息的创业贷款等,牵涉到供销、工商、税务,财政、发改等部门。而这些项目分配权力又集中在工商联、共青团、妇联、劳动保障局等单位。信贷渠道经过农村信用联社的审核后,还要指定一名公务人员做担保。在这些过程中,层层审批,一笔贷款牵涉若干人,一般普通老百姓也很难找到公务员做担保,更难以顺利通过层层审批。因此资金大都被条件好、人脉广的人挤占掉了。审批部门多,环节多还导致监管漏洞多。有的基层干部嗅到政策之后,就安排自己的农村亲朋好友冒领,自己去担保,拿到的钱被用来购置房产或做投资,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得到的少之又少。

国有资金的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且没有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通常,一个县级财政局,国资委仅有1-2名工作人员,加之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国资委等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各吹各打,互相不涉及利益,遇到事情就能推则推,没有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更不可能形成合力综合治理国有资金流失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的关注点聚焦在官员的公款消费、大吃大喝等问题上,还没重点关注这些类似蚂蚁啃骨头的资金流失。

惠农政策的信息不透明。当国家惠民利民措施和资金的信息到达相关部门,有些地区先是相关干部及其家属朋友知道,之后才会在临近截止的一两天内公之于众。而要办完所有手续至少需要5天以上,所以普通民众很难在有效期内完成。有的干部为了骗取救灾救济资金,让其家庭成员装病,捏造假证明,调查组核实过程中故意引领其到家庭贫困的人家骗取同情。有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放款环节捞钱,更有甚者直接和贷款人商量,考察过关放款时,一人一半地分账,挤占别人的数额等等。国家的贴息、无息惠农资金往往大量地被知情者和直接操作人员以各种名义挪用于私人投资或买房等。普通大众无法在第一时间直接了解这些信息,即使事后知道也难以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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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