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与城市交通
到了中国,冲击更是突如其来。穷的时候人们打不起车,等到改革开放,城市出行一下子成了大难题。朱镕基当上海市长的时候,第一个招牌就是治理出租车行业:老外和外地人到上海,发现出租车服务太糟糕,拒载、绕路、乱收费,其实都是出租车服务严重供不应求的派生物。2000年以后,城市化移民潮涌向大上海,2000年-2010年十年间上海常住人口差不多增加了40%。“成熟的”出租车行业哪里有多少应变弹性,结果就受到市场无政府主义的惩罚——黑车崛起!黑车是私家车跑出租服务,法律政策不容许,监管部门隔三差五“坚决打击”,无奈需求旺盛,合法供给不足。政府以保护消费者的名义打黑车,但消费者似乎并不领情,还是源源不断把钞票投给黑车。
移动互联网起来,网络约车自发兴起。但有关部门的监管思路依然照旧:出租车是出租车,私家车是私家车,两车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壁垒。任何私家车要营运出租吗,对不起,先申请牌照,经审批获得出租车经营资格再说,否则,按照交通部杨部长在两会期间发表的惊人之见,“私家车永远不能成为出租车”。从旁打量,这位部长的言论对城市交通似乎不甚了了。
城市、特别是众多人口趋之若鹜的大都市,市内交通的一个特点是道路不但高度稀缺,还在利用上总也波谷不平。经验证明了两点,其一是都市修路的进度一般赶不上汽车增加的速度;其二是不论修了多少城市道路,还是难免忙时堵、闲时空。在此约束下,坚持“非专门经营不得从事出租服务”之教条,不抓瞎才怪。想想啊,如果批出来的出租车太多,高峰时段徒增拥堵,峰落之后家家闲置,谁也挣不上钱;批得太少呢,当然出行难、打的难,让本地中产和最活跃的外来商务人口望路兴叹。有趣的是,监管当局一般宁愿少批,也不多批。看看大都会城市吧,人口增加与出租车增加完全不成比例。
乘客打不上车,并不是监管部门关心的重点
何以如此?“俘虏理论”的解释,是出租车越供不应求,围绕出租车审批的权力租金就越高——那“顶子”费能值几十万、上百万(纽约更贵,2003年每个出租准驾证章的转让市价为22-26万美元),至于派生的其他花花名堂,要劳纪检部门辛苦去查。但乘客打不上车,才不是监管部门关心的重点,否则为什么网约车未“搅局”之时,人们看不到交通官员见记者、放狠话、手忙脚乱修法规?
个人之见,“黑车”已经包含着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的合理成分。不是吗?部分私家车在局部位置与局部时段提供出租服务,其实是对症下药。反正高峰时段或那些城市的犄角旮旯,正规全职的出租服务本来就满足不了,让非正规、非全职的私家车帮把手,有什么不好?更一般地说,私家车参与公共服务,在特定条件下很正常:FBI的探员追拿逃犯,拦下谁的私家车,那车立马充当公家车,不可以吗?我们对付非典、地震等灾害时,私家人、私家车、私家饭菜义无反顾参与公共服务,不应该吗?可见,“永远不许”不过是有的官员少见多怪罢了。
对黑车只一个“打击”方针,活活丢了释放其中合理因素的机会。黑车弊端当然不少,说到严重的地方,它甚至可能取了乘客的性命。不过,权衡利弊,在统计上究竟是个什么结果,也没看到监管部门有那份搞明白的心思,更遑论仔细研究存利去弊的措施和办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