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经济金融 > 政策解读 > 正文

中国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能否管住“跑部钱进”引关注(2)

“但推行跨年度、一般为3年的预算平衡时不能忽略了年度平衡,一些地方政府可以列赤字,但能否保证它第三年平衡?如果平衡不了怎么办?这需要配套细则来规范,我担心这会让地方政府过度使用公共资金。”邓淑莲称。

另外,在对有“第二国库”之称的财政专户的清理上,《决定》在规定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基础上,明确提出“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两年内逐步取消”。

《决定》公布当天,财政部负责人在解读时表示,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财政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财政专户有利于弥补国库单一账户操作技术上的不足,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设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专户主要是用来满足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管理、一些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乡级财政资金存放、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资金管理、外币资金核算管理等需要。目前国库暂时还不能完全替代财政专户。

2011年以来,财政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7.4万多个,撤户率达32.4%。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今后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两年内逐步取消。

在王雍君看来,这一措施“相当严厉”,将促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他认为,现有的绝大多数财政专户都应取消,且财政专户的设立、保留应当报人大审查和批准,因为这是公款账户,应当经过立法机关授权,由纳税人代表来决定,从而树立“公款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一直坚持的观点是,从技术上和理论上,取消财政专户完全可以做到。保留财政专户就是为了保护部门利益。折中意见是,财政专户可以设,钱可以不放在国库,但权限要严格,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或法律规定谁能设财政专户。

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新《预算法》规定了“中央国库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明确了央行经理国库制度,因为财政部门不能既做会计又是出纳。但因为同时又规定对法律有明确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可以依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财政专户,这一特别规定又使得央行经理国库的效力大打折扣。关于国库制度改革,学界早就提出建立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必须存入央行的单一账户,谁用钱由财政部门批,国库负责拨款,不经过具体行政部门,由国库直接拨给第三方。记者 王亦君

上一页 1 2下一页
[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