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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重构市场监管格局:用透明驱逐“劣币”(3)

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建立了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此外,会议还要求,建立部门间互联共享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对不守法、不诚信行为“广而告之”,让违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树“金字招牌”,让诚信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增多壮大。、

李克强强调,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就是要让政府从过去“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今后“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让市场这个经济“发动机”,释放更加强劲的动力。

强调双向透明动态调整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此番强调的透明并不仅仅只是针对市场主体的要求,对于政府部门“透明”二字同样适用。

李克强强调,“企业最怕的就是市场不透明,预期不稳定”。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既要公开“晾晒”进入市场的企业信息,也要加紧“晾晒”政府的权力清单

“市场不能搞丛林法则,不能随便‘搞一家伙’、出个‘黑手’,还需要政府这个裁判员。”李克强说,“但另一方面,政府要吹‘明哨’而不能吹‘黑哨’,要明确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手段,允许自然的优胜劣汰,让市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当然,要实现市场的透明,确保政府在监管中吹“明哨”,需要相应的硬件支撑。李克强今天以当下最热的“大数据”,阐释了构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路径。

李克强说:“我们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包括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都要融入‘大数据’的思维理念。”他要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让各部门的信息平台衔接、数据早日共享,真正构建起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筑牢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桩”。

除了多部门的衔接和数据共享,动态调整能力也是信息平台和相应政策能够适应信息社会要求的关键要素。正因为如此,李克强在本次会议上专门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中的“暂行”二字表示赞许。

他表示,中国这么大,又在加速现代化的进程中,很多事情瞬息万变。不能让陈旧的政策捆住市场正当竞争的手脚。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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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