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预算编制:政府花钱分类需细化
□记者 高立 韩洁 程士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预算编制应细化,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如何在法律上对“细化”加以规定,是至关重要的问题。4月21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对政府预算编制作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
修正案草案第三十二条提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应当按其保障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预算编制越细化,就越有利于接受监督。在此前的预算法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关预算应按经济分类的呼声不断,也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所谓政府支出按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显示的是政府的钱“干了什么”,起到了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以“教育”为例,类 、 款 、 项 三 级 结 构 对 应 为 “ 教育”———“普通教育”———“小学教育”,反映出政府为完成教育职能在“普通教育”中用于“小学教育”这个具体方面的支出费用多少。
对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进行分类,则是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比如教育经费中分别有多少用于教师工作、房屋建设、教学设备、修缮等,这种分类更能一目了然地分清“钱花到哪儿去了”。
“按经济分类公开,意味着更清楚列出财政资金具体都干了什么,是怎么花的,有利于更好监督政府花钱。”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介绍说,财政支出按经济分类主要包括类和款两级,类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转移支付,基本建设支出等;款是对类的细化,如房屋建筑物构建、大型修缮等。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说,按经济分类,一般社会公众会比较有感觉,可以直观地理解钱是怎么花的。比如说多少钱用于教育,大家就会感觉很笼统,但按经济分类,多少钱给教师发工资,多少用于购买教学设施,这样就很清楚,也比较容易判断这些钱花得合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