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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冷战后的美国防扩散政策(3)

美国的上述行动,不仅有助于防扩散,也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美国在国际防扩散机制中的霸权地位和影响力。

第四,建立攻防兼备的可信威慑,并与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相结合。

美国认为,有效的威慑使其他国家采取行动的成本要比不采取行动的成本更高,从而阻止其他国家采取行动。因此,要防止扩散,美国必须建立和实行有效的威慑。(21)

战略威慑是美国威慑力量的基础。冷战后,美国努力从由陆基洲际弹道导弹、潜射弹道导弹和战略轰炸机构成的旧三位一体战略核力量,向由进攻性核力量和常规力量、主动与被动的防御系统及灵活反应的基础设施组成的新三位一体战略核力量转变。克林顿时期,美国对国际安全环境十分乐观,基本保持旧三位一体的核力量。小布什政府认为美国面临的国际安全环境比冷战时更糟。九一一事件使小布什政府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断。面对“流氓国家”和恐怖分子的威胁,在2002年《核态势审查报告》(Nuclear Posture Review Report)中,小布什政府提出建设新三位一体威慑力量,以便在面临威胁时,做出核或非核的更为灵活的反应。(22)奥巴马政府口头表示要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但实际上继续加强进攻性和防御性威慑力量。美国战略司令部司令凯文·P.切尔顿将军(Kevin P. Chilton)、国防部助理部长詹姆斯·N. 米勒(James N. Miller)在《核态势审查报告》发布前表示,美国未来除保持三位一体的战略核力量外,还应保持把未部署之核武器迅速部署到重型轰炸机和战略潜艇上的能力,以此防止技术或地缘政治的巨大变化。(23)为此,美国政府公布了新的可信替代弹头十年战略计划,延长核武器使用寿命。(24)这样做能确保美国在削减战略核武器数量的同时不损害其威慑作用。另外,美国开发了新的战略核潜艇,以取代目前的俄亥俄级战略核潜艇。而即使美国仍然使用现役的俄亥俄级潜艇,也有能力摧毁俄罗斯和中国所有主要城市。(25)

在战术威慑方面,美国努力开发新型的可投入战斗的小型核弹。美国认为,恐怖分子、“流氓国家”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设施或军事指挥中心都深埋于地下,常规武器难以实施有效打击,而战略核武器破坏性太大,因此需要研发穿透力强、威力大的钻地型核弹。1993年,克林顿政府推出B61—11钻地核弹,但它打击经加固后的地下设施能力有限。九一一事件之后,小布什政府要求研制威力更大的攻击深埋于地下的坚硬目标的钻地核弹,(26)《2004财年国防授权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04)为此清除了法律障碍。奥巴马政府延续了这一做法,要求全面延长B61核弹使用寿命,“确保B61核弹在2017年开始投入批量生产”。(27)

与冷战时期着重发展战略威慑不同,冷战后,美国在发展核威慑力量的同时,非常重视发展攻防兼备的常规威慑力量。根据威慑理论,建立有效的导弹防御系统将大大增加有关国家部署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代价,从而阻止扩散。所以,开发和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成为美国冷战后防扩散的最重要举措之一。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开始进行导弹防御系统试验。九一一事件之后,美国积极主张部署一个能够保护美国及其盟国不受各种导弹袭击的防御系统。2002年6月13日,美国正式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Anti-Ballistic Missile Treaty,简称ABM),同年12月17日,小布什命令部署国家导弹防御系统。奥巴马上台后,继续完善导弹防御系统。目前,美国已完成“迄今最具挑战性”的反导试验。美国认为,对目标进行全球快速打击的能力具有很高的威慑价值和战斗效果。(28)因此,美国政府在部署防守之盾的同时,积极开发和部署全球快速打击系统。小布什政府时期就积极发展全球快速打击能力,奥巴马政府则把全球快速打击系统视为一种新的威慑形式,认为它有助于填补由于削减战略核武库留下的空缺,并为美国处理国际危机增加更多选择。因此,奥巴马上台伊始就审查开发可在一小时内对世界任何角落进行精准打击的非核远程打击力量的可行性。(29)

与建立可信的核及常规威慑力量相一致,美国提出并积极实施先发制人的防扩散战略。小布什上台前,美国虽然以防扩散为由发动海湾战争和对非洲有关国家的军事打击,但总体而言,“只有在其他手段不能实现目标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军事力量”。九一一事件改变了美国防扩散政策的方向。在2002年1月和6月的讲话中,小布什称,为避免美国再受九一一那样的袭击,将对支持恐怖活动和输出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邪恶轴心”发动“先发制人”的打击。小布什的言论论证了先发制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2002年的《国家安全战略》明确要求“在‘流氓国家’及其恐怖主义代理人对美国或美国盟国威胁使用或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之前”,就快速和准确地制止它们的行动。(30)随后发表的《反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国家战略》(National Strategy to Combat 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进一步强调“先发制人”的思想,要求把反扩散与先发制人的打击结合起来。(31)至此,“先发制人”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也成为反扩散政策的基本指导思想。

奥巴马政府多次表示将继续先发制人打击和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盖茨曾说,因为朝鲜与伊朗不遵守《核不扩散条约》,美国“所有选择方案都已放在桌面上了”。(32)奥巴马也多次强调,“为确保美国人民的安全,我将保留所有必需的工具”(33)。很明显,无论是“所有选择方案”还是“所有必需的工具”,都包括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

最后,逐步完善并最终形成反扩散、防扩散和后果管理三位一体的防扩散模式。

传统上,为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美国采取防扩散,即采取诸如制裁、出口控制等外交和经济手段阻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但冷战后,美国无与伦比的军事力量几乎不受任何约束,与此同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加剧,尤其是伊拉克开发核武器计划的曝光,使美国和西方国家领导人意识到核武器扩散到激进和不友好国家的极端危险性。于是,美国提出并实施反扩散战略。1993年12月,国防部长莱斯·阿斯平(Les Aspin)正式提出“反扩散倡议”(Counterproliferation Initiative),要求“发展应对新威胁的新军事能力”,强调“将预防和防护相结合”。它标志着美国反扩散战略的正式出台。所谓反扩散,就是“国防部采取包括外交、军备控制、出口控制、情报收集和分析在内的全面行动反击扩散,以确保美国武装部队和利益得到保护”。它强调国防部做好军事准备并增加军事选择作为阻止扩散的工具。(34)据此,许多学者把防扩散与反扩散对立起来。但二者并不对立。从定义看,无论怎么突出军事行动,反扩散与防扩散在许多方面都有重合,克林顿的助理国防部长阿什顿·卡特(Ashton Carter)就明确反对将反扩散只定义为军事打击的说法。(35)因此,防扩散与反扩散是互补和并存的,不是对立和冲突的。2002年12月,小布什政府公布《反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国家战略》,把反扩散、防扩散和后果管理结合起来。(36)以此为标志,美国冷战后防扩散、反扩散和后果管理三位一体的防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模式最终得以确立。

根据三位一体的防扩散要求,美国政府积极加强后果管理。国防部建立了三个应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后果管理反应组,并进行训练,使成员能随时应对来自民事当局的要求,以美国陆军第三步兵师第一旅战斗队和第一医疗旅为核心的第一组于2008年10月正式建成,第二组和第三组计划分别于2009年10月1日和2010年10月1日投入运作。(37)在加强应对使用生、化武器后果管理方面,国防部制定了个人、集体保护计划和清除污染计划及医学训练计划等。(38)上述各个计划能有效地降低使用各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所造成的损害和危险。

 二 冷战后美国防扩散的特点

纵观冷战后美国的防扩散政策,它具有如下特点:

首先,鲜明的选择性。

从美国政府冷战后防扩散的实践来看,所谓选择性防扩散,就是对任何新的准备开发核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不是运用制裁或努力说服它们不要开发核武器,而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对于那些从事国际恐怖主义或对其邻国采取军事行动的国家予以阻止;对于那些只是寻求保护自己免受别国威胁的国家,则让它们自行其是,并允许它们获得威慑力量。

与冷战时期主要担心西方联盟分裂而实施选择性防扩散不同,冷战后美国实施选择性防扩散的理论基础是所谓的“民主和平论”。美国许多学者和政府官员把扩散分为好的和坏的扩散,主张阻止坏的扩散,允许好的扩散。如马特尔(William Martel)等敦促美国政府防止伊朗和朝鲜等敌国获得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不干预乌克兰和巴基斯坦在这方面的诉求,因为它们没有威胁美国利益,并实际上承担了稳定器的角色,抵消了俄罗斯和印度的力量。米尔斯海默更是主张核武器应扩散到德国,但不应扩散到其他国家。(39)美国政府主要官员接受了上述理论,小布什政府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反扩散高级官员罗伯特·约瑟夫(Robert Joseph)、国防部副部长道格拉斯·费思(Douglas Feith)、副国务卿约翰·博尔顿(John Bolton)等宣称核武器本身不是问题,只是“坏国家”拥有核武器才是问题。(40)质言之,美国认为针对所有新开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实施反扩散措施是不必要的,只应针对那些敌视美国及其盟国的国家实施反扩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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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昀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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