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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全会能源改革:淡化行政色彩 价改将提速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2日讯(记者 杨斯阳) 十八届三中全会圆满落幕,会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虽然《决定》中涉及到能源领域改革只有寥寥几笔,但业界多位专家纷纷进行解读,引发业界讨论热潮。有业内人士认为,《决定》发布后,能源领域包括石油、电力、天然气、煤炭、新能源等行业相关政策会逐步出台,能源格局将产生新的变化。

热点一:原油进口权或进一步放开

《决定》中提出要打破垄断、加快基础产业领域改革。在此背景下,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也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石油天然气产业方面,"383方案提出以形成成品油定价新机制、放宽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准入为突破口推进行业改革,并明确倡导放开对进口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的限制。

长期以来,原油配置主要由国家相关部委统一安排,放开原油进口权屡经多方呼吁但进展极其缓慢。在配置政策方面, 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了石油属国营贸易范围,同时也赋予了非国营企业的石油经营权利。2002年以来,国家经贸委每年公布《非国营原油进口配额总量和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非国营企业可进口原油和成品油,但由于海关和铁道部均要求企业出具中国石油集团和中国石化集团同意采购非国营配额进口的原油并安排生产的书面文件,非国营配额原油进口进展缓慢。

有业内专家认为,《决定》公布后相关政策会逐步出台,具备一定规模优势的大型地炼企业有望突破原油供给瓶颈并部分缓解油品升级压力,考虑到未来进口权放开过程中非国营贸易企业的数量将以逐步增加为主,具有央企合作背景的地炼企业将首先获益,而无明确央企合作背景的地炼企业将在原油进口配额申请中处于劣势地位。

热点二:"两桶油"等大型国企被拆分?

目前,能源方面尤其是石油、天然气、电力三行业国企垄断现象严重。数据显示,2011年中石油公司的石油、天然气产量分别占全国产量的 53%和 68%;中石化占20.4%和13.2%;中海油占23%和15.1%。由于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无论上游资源配置、开采、中游加工还是终端销售网络都基本形成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垄断的市场格局。电力行业也由国家电网等大型国企垄断。有业内人士曾表示,迄今我国还没有真正形成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等四个环节分开的格局。天然气产业链中,上游勘探、开采和开发基本上由三桶油垄断,陆上油气长距离输送管道70%由中石油管道公司控制,不仅油气生产和输送是垄断的,不对外开放或允许第三方准入。

《决定》中第20条显示,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此前,中石油就传出将被拆分。对于这种说法,中国经济学会理事,宏观经济评论员刘满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加快推进油气管道独立运营比拆分要好得多。从油气产业链条看,上游勘探、开发以及下游销售都是属于竞争性环节,只有油气输送管道、LNG接收站等具有自然垄断性。但是一旦油气过剩,它必会首先安排自己的油气向省外输送,对行业内其他企业造成不公平。只有将连接上游生产商与下游销售商的"咽喉要道"独立,才能使上游和下游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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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