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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经济转型(3)

——加快推进消费主导的转型与改革刍议

走向消费主导:关键是否在于尽快破题收入分配改革

目前正处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各方面对收入分配改革寄予很大希望。从总的来看,收入分配改革牵动影响消费主导的经济社会转型全局,如果往后拖,对经济转型将十分不利。

收入分配改革牵动影响经济社会转型全局。未来20年里我国能否保持8%的增长速度,关键在于能否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的新突破。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导致社会总需求不足,对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不利。国家、企业、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格局没有好转,导致经济运行中投资与消费失衡的矛盾更加突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导致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因素增大。

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因素很复杂,大部分和收入分配关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直接相联系。如果能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会在相当程度上缓解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因素。

以民富优先破题收入分配改革。客观地说,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存在着某些国富优先的突出特征:GDP增长速度快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十一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长1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9%。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大大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2000年~2010年我国财政增长平均在24%左右,比同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3倍左右。国有资本扩张速度快于GDP增长。2005年~2010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5.4万亿元增加到52万亿元,年均增长20.5%。

应当承认,国富优先的发展倾向适应了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处于生存型阶段、私人产品严重短缺的特定背景,并为我国尽快做大经济总量起到了历史性作用;但也要看到,随着内外发展环境的变化,国富优先发展战略难以解决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难以实现居民收入同经济增长保持同步,难以释放全社会巨大的消费潜力。破题收入分配改革,重在实现由国富优先向民富优先的转变,使释放社会总需求成为社会增长的主要支撑力。为此,应当加大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力度,明显提高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尽快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切实改善民生。

为此,根本之道是着力扩大中产阶层的比重。中产阶层是扩大消费的社会主体。中产阶层具有稳定的职业和中上水平收入,而且收入稳定。有研究指出,占人口不到25%的中等收入者,其消费约占社会消费总量的50%。有学术机构测算,若以收入等组合标准来测算,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约为2.4亿人,约占23%。未来10年我国要基本实现消费主导的目标,中产阶层比重至少应当在40%左右。推进有利于中产阶层发展的结构性改革。我国纳税的主体是需要尽快成长的中等收入群体,需要在结构性减税上破题;建立健全居民财产权保护制度,使中等收入群体对政策具有稳定的预期和现实的保障;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创业体系。

以公开透明为重点建立收入分配的基本制度。公开透明是理顺收入分配最基本的制度。如果公开透明做好了,从“三公”经费公开开始,很多事情都能寻求较好的解决办法。

尽快建立居民收入登记制度与完善的纳税申报制度。这是杜绝灰色收入,健全收入分配体系的前提;逐步全面推进官员财产公开。财产公开不是一个技术问题,是一个决心和判断问题。推进财产公开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改革、解决腐败问题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一个决定性的措施。以加快“三公”经费公开透明为重点,管好政府的“钱袋子”,对降低行政费用、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意义重大。

政府作用:如何适应走向消费主导的大趋势推进政府转型?

2003年SARS危机时,我们提出“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型”。今天看,消费主导的转型与改革最大的挑战不是经济社会本身,而是政府转型。能不能改变增长主义政府倾向,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牵动影响着消费主导的转型与改革全局,决定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未来。

要不要明确以公共服务为中心的政府职能转变?我国是一个经济转型的大国,发展是解决问题的重要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国家在相当一段时期内的行动纲领。问题在于,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以后,经济建设的主体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政府以公共服务为中心不仅与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不矛盾,相反,政府以公共服务为中心才能更好地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第一,企业已成为经济建设主体。当前民营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我国新增GDP的60%、新增就业岗位的70%都是由民营企业提供的。 政府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容易扭曲投资消费关系,不利于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

第二,要保证全社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就必须以公共服务为中心。新阶段经济建设的主体是企业、是社会,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样,才能为企业、社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供重要保障。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条件下,政府以公共服务为中心是保证企业、社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条件。

第三,政府的核心职能应当是提供公共服务和创造环境。在市场经济微观基础已经形成的前提下,政府应该从构建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转变到通过良好的公共服务创造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政府大大强化经济性公共服务、社会性公共服务、制度性公共服务,经济的公平可持续发展才有保障。要不要坚持市场主导下发挥政府的有效作用?近年来,有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是,把我国30年经济增长的奇迹归因于“政府主导”,把“政府主导”作为“中国模式”的要件,甚至等同于“中国模式”。2012年初,笔者去南非考察,在与南非学术界的朋友讨论时,他们很重视借鉴我国经验。笔者问他们怎么理解?有学者说主要经验有两条:政府干预+国有化。听后,引起我的思考:“政府主导+国有经济”是反映了“中国模式”,还是曲解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实践?不管怎么说,如何定位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的确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突出问题。事实上,正是市场化改革才形成了我国经济30年高速增长的体制基础。从现实来看,把政府主导等同于“中国模式”有可能误导改革,耽误改革。

政府主导型增长模式在现阶段的缺陷比较突出。投资拉动、出口导向型增长难以为继,其背后是政府主导型增长模式的问题。政府主导型增长模式所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仍在加剧。其中一个突出问题是,重视解决眼前的紧迫性问题,忽视深层次的中长期问题;重视解决周期性矛盾,忽视结构性矛盾。由此,习惯于用短期工具处理长期问题,导致短期问题长期化、周期性问题结构化。市场化改革远未完成。未来5到10年,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等,都处在改革破题的关键时期。在这个特定背景下不适当地强调和宣扬“中国模式”,忽视体制机制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有可能使我们的判断出现严重失误。

要不要以公共服务为导向调整中央地方关系?多年来,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迟迟难以改变,根源在于中央地方关系以经济总量为导向,而非以公共服务为导向。客观地看,经济总量导向的中央地方关系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在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当前已经弊大于利。面对消费主导经济转型的新形势,实现中央地方关系从以经济总量为导向向公共服务导向的转变,成为新阶段政府转型具有全局性意义的一项重大课题。加快中央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建立中央地方公共服务分工体制,对于系统地改变地方政府增长主义倾向,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将为推进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要不要承认政府自身利益形成的突出问题?把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核心职能,对强化政府公共利益代表角色提出新的要求。政府能不能克服自身利益、既得利益,重返公共利益代表角色,决定着经济社会转型与改革的成败。由于部门利益、行业利益、地方利益的普遍存在并且日趋于强化,有些改革的惰性很大,消费主导经济转型在多方面很难真正破题。在这个特定背景下,能不能在深化政务公开改革的同时,尽快实现财政预算公开、官员财产公开,在建设阳光政府和有效监督政府上有新突破,对有效改变利益关系失衡,加快消费主导的转型与改革十分关键。

着眼于我国中长期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加快推进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与改革,既是短期政策的着力点,又是中长期发展的战略重点;既是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又是转型与改革面临的重大挑战。如果我们能够把握历史机遇,在国家层面尽快制定消费战略规划,尽快确立未来5~10年拉动消费的预期目标,并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约束性指标,自觉主动地解决经济下行深层次、结构性、体制性的矛盾和问题,就有可能实现中长期稳增长的基本目标;就有可能为未来10年、20年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

责 编/凌肖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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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霄汉]
标签: 中国经济